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面几个问题: 1) 当事人和朋友的朋友认识不到半年。在双方认识不到两个月,朋友的朋友找当事人借了2次钱。当事人前后在一个月内分两次共借了1万(每次五千),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借给对方。当时对方是以在做业务要请客户吃饭资金不够为理由向当事人借钱。因为当时对方要的很急,用电话交流的。所以,除了银行转账纪律意外,当事人没有任何欠条等相关凭据。但是后来短信息交流中,当事人保留了一些相应的短信,能证明双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权关系。 2) 从认识到现在,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任何利益纠葛。 3) 对方在电话交流的时候,承诺在年底前一定还钱。结果一直拖到现在。每次都用不同借口搪塞。 4) 到目前为止,对方也不说不还钱。但当当事人打电话或者发短信催还借款时,对方每次都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搪塞或者推迟还款,比方说在去还款的路上被偷了钱、身份证和手机;比方说把钱给他公司的司机去汇款,现在都找不到那个司机也联系不上人了,等等之类的理由。 我想请教下: 1) 这属于诈骗吗? 2) 债权人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呢? 3) 如果能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债权人要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实现自己的债权呢? 期待您的帮助和建议!非常感谢!
和信用社订立借款合同后,信用社没有将款交给贷款人,这个合同成立吗 问题是,信用社的一个副主任把款给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人,现在信用社又,将我告上法庭,我现在该怎么办
因我所服务的公司在筹建时资金不足,我在2006年底先借给公司10万元现金有公司收条,2007年4月又通过银行汇款借给公司10万元有银行汇款单,因劳动合同到期,要求公司归还20万元,公司说这是投资款不能归还,可是在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的股东名册中没有我的相关资料,真叫人心烦,若有可能会委托你办理,请指点,谢谢,
本单位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某厂与本单位属同一个局下属单位,并有业务往来,可否向我单位借款?如果可以的话,手续和程序需要如何办理?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职务:、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职务:、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归还向原告所借的人民币陆万元整。 2、要求被告支付给原告约定的借款利息人民
数月前,我个人将笔款项借给一公司发展业务,我与公司法人代表签订了具体内容的借款合同(是借款合同,不是投资)。 公司法人代表在借款合同上亲笔签名,并加盖该公司合同专用公章,我还对此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了核实,且复印留存。 但当时我忘记了查验这个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这一点重要吗?能影响到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