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5岁小孩的父亲因公殉职,给自己的小孩留下了20万的赔偿金,小孩未满18周岁。小孩母亲是他的监护人,小孩的爷爷奶奶要求小孩的母亲在小孩未满18周岁前除了在银行做相关的理财产品外不能动用这笔资金。母亲也同意,这个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急求答复。谢谢! 程先生
我是河北邯郸人!我妈妈是外地人,二十年前来到河北,两个人没有结婚,但生活在一起!来的时候家里很穷,有两个哥哥,不是我妈亲生的,但一直生活很和睦,生活二十二年他们一起盖的房子盖子厂子给我那两个哥哥结的婚娶的媳妇,日子才刚刚好起来,去年我爸爸去世了,生前有房子几间,厂子一间,这是村里的房子,盖的时候没有
背景:老人A去世多年,剩下财产2处。生有二子一女,都健在。房屋拥有人至今没有更改,还是老人A本人。老人A死后几年,其兄B从外国回来,想讨回一处房子,并要挟A儿子Aa,(75岁,唯一在国内的,女儿和另一儿子都出国,国籍已改)要其签署放弃房产拥有权书。儿子Aa和其妻(73岁)在受到B的恐吓的情况下,与B和一个村委会的人见证
甲乙双方协议离婚,约定;此房系夫妻共有。各占50%产权。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又签订一协议,约定;共有权人甲方无偿将其产权过户给乙方。现房产未过户。乙方现在提起诉讼,要求执行后一协议。请问,甲方可以撤销后一协议吗
我在2010年1月12日我将房屋转让给别人,交接时考虑到当时房屋正在出租还未到期,屋内的简单家具及电器就没搬走,未到期租金也交付先房主。房屋到期后(2010年2月28日)我也没把简单家具及电器搬走,2011年3月我想要回当初的家具及电器,可以吗?先房主说我一直未所要,在2011年2月时已经处理了。当时没有书面的证明,请问我
甲方与乙方已经协议离婚了约定;某处房产归甲方,某某处房产系双方共有。但是后来双方又签订一新协议约定;某处房产归甲方,某某处房产共有权人甲方无偿将其产权过户给乙方,并赔偿精神损失若干。甲方在原协议中,房产权占一半,问1甲方现在不愿给了,可以撤销吗,房产并没有过户。2同时甲方还赔偿乙方精神损失若干,对此,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签,产权证未办理之前,买受人要求退房,出卖人也同意,并签订了退房申请,房管部门就给退了,但现在买受人夫妻一方提出不知情,所签名不是她本人,这样的话退房申请可否作为男方婚前转移财产之证明? 合同上的买受人签的是男方名字
一个5岁小孩的父亲因公殉职,给自己的小孩留下了20万的赔偿金,小孩未满18周岁。小孩母亲是他的监护人,小孩的爷爷奶奶要求小孩的母亲在小孩未满18周岁前除了在银行做相关的理财产品外不能动用这笔资金。母亲也同意,这个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急求答复。谢谢! 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