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购房时,因一方不能到场而口头授权另一方代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单位组织集资建房,我本人在住房配售合同上已签字并按手印,因配偶未到场而代其在合同上签字并按手印。(注:已与配偶联系,他口头授权我代为签字)
我知道,买房子(需按揭贷款)签合同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确认。可是如果因为什么原因有一方实在无法到场签字的话,得怎么办呢?以下那些情况会发生: 1、缺一个人到场就无法买房。 2、缺席的人可以出具证明承认另一方签字的法律效率,还是能够完成购房的。(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个证明该怎么写怎么办理?) 3、缺
老公因病去世,之前我们共同买了一套房子,有按揭,现在还未交房,当然房产证也就没有没有办理下来,只有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上面是我们夫妻两人的名字,现在我想变更成只有我的名字,我应该如何办理?
夫妻双方买房购房合同上写的两人的名字,因为一方有银行信用不良
夫妻双方买房购房合同上写的两人的名字,因为一方有银行信用不良记录所以售房的说只能双方离婚后才能用无不良记录一方的名字贷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