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爱人结婚20余年了,本人1998年获得父亲赠与平房一间,有赠与公证,公赠书上受赠方只写了我的名字,但没明示个人,后来平房改造,本人获得独单一套,购买了产权,今年想和爱人离婚,请问我这房子能算我个人财产吗?谢谢
我是一月时法院判的离婚,对方不服,现在已上诉,我们的共同财产里没有债务,我想咨询:如果对方拿出一些欠条,这些欠条也是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的,以及开始没有的,是近期后补出来的,我想知道这些能作为对方的一种证据吗?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我姐现在想和姐夫离婚,是因为姐夫有婚外情,我驵姐现在有一房子,但房子还在还贷款,还有一台车,另外结婚后姐夫开了一家公司而且公司是和别人合伙开的,姐夫占51%的股份,我姐一直因带小孩子在家没做事,公司法人代表也是姐夫,现在如果分财产,请问我姐会得到多少?如果要小孩子,小孩子抚养问题呢?
男方在婚前首付了房款购买了房子,按揭了35W。因是期房,所以没有房产证。和女方结婚以后拿到了房子,现在还未办理房产证。请问,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只写男方一人名字?如果现在离婚了,房子的归属如何算算。
2005.9月结婚的我已有两个女儿的妈妈了,大的女儿4.岁半,小女儿5个月,因为夫妻性格不合,婆媳不合,丈夫用自己的名字在2005.7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有一条1200吨位的货船,在2009.新靠的。在期间丈夫也借过一些债做他的事业,现在事业有成,他有父母,弟媳,妹妹,一起生活,没分家。如果我要求离婚,财产会怎么去处理。
王某用其弟的死亡赔偿金在本单位集资,2010年将本息提出,王某称已花费掉,即该集资款已不复存在。现在其妻提出离婚,称该集资款在王某手中存放,双方各执一词,但均无相应证据提供。请问:该集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妻有无享受权利?谢谢!
你好,我离婚已经三年多了,我前夫跟我生活了三年,分居一年,经法院协调离婚。我有个店铺,那是我婚前财产,当时他也没主张要,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店铺值钱了,他现在有很多动机表明他对此感兴趣,他是否可以再起诉我,能否再进行财产分割。因我们之间有孩子,经常走动。他甚至配了我家的钥匙,到我家翻动过。
婚后共同买的按揭房,首付是双方父母出钱,(男方出5万,女方出2万)月供由我们夫妻交,房照至今没拿到。房照的名字是我爱人的名字。请问我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