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注明房子归男方所有但其死后房子归女儿所有,现在他不会过户给女儿,我是担心到时他死后不兑现协议上的约定把房子给我们的女儿而给了后妻与后女儿,请问这样做的话合法吗。此套房子是我与前夫婚内财产产权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
我父亲十多年前买了套房。当时说给我,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我名字,但一直在他手里,现在他又说要分给我兄弟一半。我想问一下,房子现在是属于我还属于我还是我父亲的。在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他能不能把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过户给我兄弟么?
09年我在庆云买的房子和地下车位,因为开发商不卖给拆迁户车位,车位本身也很紧张,因为关系不错,最近几年我不会用车位,我将我的车位转给了某拆迁户,当时只给他写了证明,约定由他付车位费和以后的物业和管理费,车位使用权归他,仅此而已,没有写正式合同或协议,转给他的使用年限也没有注明。现在他要求我把我买车位的
1992年房产争议(原告:我方)二审判决败诉,但对方(被告:公司)1996年申请执行时已超过了执行时效期,没有执行成功,迄今我还在所争议的房子里住着,对方还可提起诉讼吗?都快二十年了,产权又怎样认定呢?往后应该走那种法律途径和程序。
律师您好!九年前{2002年}我借用亲戚的名义在她单位买了一处单位新建集资房,经协商她同意把房子转让给我,永不反悔。且当时我补偿她5000元作为酬谢,她也给我打了收到条。我还写了份转让协议让她签字,可她没签,她说这样做是不信任她,没必要,她说不要就不会再要的。当时是我去她单位交的房款8万元,发票上写的是她的
男方于婚前在父母资助下付首付20万,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买房,还未拿到房产证(在银行),婚后由于女方也有婚前贷款买的房,且方便两人上班,所以共同居住在女方房子里,将男房出租,每月房租用来偿还男房贷。婚后男方想改善居住条件出售自己婚前的房子。 问题1.男方婚后出售自己婚前贷款房,是否需要女方签字同意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