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对老人,俩儿子,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时,大儿子已经立户,只有小儿子与其父母,其父亲以户主身份与大队订立了土地承包合同,1995年这个小儿子成家后也另立户,其时小儿子与其父亲也对承包的土地进行了划分,在村里的账本上进行了登记。其母亲于2009年死亡,未进行遗产分割,2011年2月其父亲死亡, 他的父亲死亡后,俩儿子在本家人的主持下对家产及承包的土地进行分割,原则上对家产及他父亲种的的土地进行了平分,并签订了契约,俩儿子都进行了签字,并有见证人,代笔人签字。请问这种分割家产和承包的土地合法吗?签订的契约有效吗?1995年小儿子与其父亲在大队注册的土地划分具有法律效应吗?大儿子是否有继承老人的土地经营权的权力吗?如果有继承权应该继承份额有多少?
我家有11亩地于99年未经村社、镇同意自己转让给别人耕种(有协议),后来村会计为了当时交公粮方便,给他过了户。二轮承包合同写的是他的名字,但我家不知道,我也没有向村社、镇提出书面申请我不种地了,他也未向村社、镇提出要种地。第二轮土地承包会计也没有问过我家是否同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他,会计现在也能证明当时
我爸妈原来在农村有土地承包田,3年前在扬州市区购房,因而我妈户口也随即迁入扬州市区,但我爸的户口仍在农村,咨询一下您:村委会有权收回我妈妈的承包田吗?我妈现年50岁,在城市无正当收入! 谢谢!
1998年村里将两亩地承包给A,并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0年A弃耕将土地还给村里,但经营权证没有交给村里。后经村里重新分配将土地平均分配给我和另一户承包户B,但未发给承包权证,而该土地的承包经营义务都由我和B履行(即缴纳相应的土地承包费用“两上缴”。现该土地要被征用,A为了要取得土地征用收益,要将土地收回
1 1981年我家5口人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水田,旱地,山场)2 1988年我家“农转非”户口落在本县的小镇,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本组农户。3 1991年,生产队长(现已死)未经我们同意强行从被流转人手中将全部承包土地转给一搬迁户。4 今年我向镇政府递报告要求返还我家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镇政府以1991年县里小
我村八队部分群众认为村委会九九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误把28.5亩机动地填在另一部分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书上了。另一方以有土地承包证书为由坚持维护合同。不同意调解。从2004年开始寻求解决,多次经法院审理,仲裁机构仲裁,最后法院认为不是法院受理范围,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不是有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请问谁有权利和
父亲去世后,不在承包范围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继承分割父母土地经营权吗
前不久我父亲去世了,母亲也丧失劳动能力了,我哥嫂现提出要分割父母土地经营权,但我不同意。理由是我哥早已分家立户并集体给他们一家划分过土地,他们一家为另一个承包户,我现在和父母为同一个承包户,而且我老婆孩子都没土地,所以,我认为如果再给他们分既不合法也不公平。请问,如果上法庭我是不是有十足的把握保留父
我的父亲在外省一国有企业工作,我们三个子女和母亲的在原籍河南农村生活。为了解决子女工作,1986年9月,我们三个子女和母亲户口由农村转到了父亲单位所在地一个乡镇,也就是农转非,我们4口人的承包土地也被村委会收回,请问: 1、我们的承包地当时政策村委会是否不能收回,现在可以要回来吗? 2、我们农村的宅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