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父亲以他自己的名义借了邻居黄叔三万元(本金)给我上大学。当时借款时是有约定利息的(农村3分利息,应该属高利贷吧),之后我父亲每年都会还上一部分。今年4月他走了,黄叔找上门来,要求我妈或我继续还款。请问黄叔的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做?谢谢大家!
首先:咨询1、父亲借他人名义冒充他人字迹,向别人借款,被借名义的人也是不知情的,是否构成诈骗罪?2、父亲名下一套房,过户给了女儿,是在借款后过户的,(女儿已离异,且名下无房),女儿需要承担还款债务吗?
父亲的沉迷赌博,输光家产,欠下债务,离婚时母亲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父亲在近四年的时间里参与地下黑彩输掉了几百万,家产卖光只剩一套房,母亲一直不知道父亲在赌,知道后努力帮助父亲还债,但是父亲似乎还在赌博,现在母亲也无力承担债务。母亲的工资一直足以自给自足,父亲写欠条时不知道写的是什么借据。现在如果父亲母亲离婚,母亲是否需要承担父亲的赌债?高利贷的欠条上只写了父亲的名
父亲因经商失败,而承担债务不无偿还,后面父亲想不开死了,那么这些民间借贷怎么办?法律有规定,儿子有责任还父亲生前的债务吗?如果儿子不还,可以起诉吗? 现在儿子承诺要承担债务,如果日后儿子又不愿承担,这要如何维权?
某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无力偿还,其股东(妻子和儿子)同意出让自己的股权替法人承担债务,法律上生效
某公司的法人以个人名义向我单位借款。(注:借款没有体现该法人公司字样。)他在公司占60%的股份。其余股东是他的妻子和儿子。 问题:如果他本人无力还钱,他的股东,也就是他的妻子和儿子同意出让自己的股权,可以替法人承担债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