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制后农民各户都有承包档案,因耕地距离农户家较远(5--8华里)。生产组将地出租给其他农户耕作。1996年后农户无税解证据。请问该地的 经营权与使用权归谁所有?村民委员会还是生产组农民。生产组原定承包合同是否生效?
1998年村里将两亩地承包给A,并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0年A弃耕将土地还给村里,但经营权证没有交给村里。后经村里重新分配将土地平均分配给我和另一户承包户B,但未发给承包权证,而该土地的承包经营义务都由我和B履行(即缴纳相应的土地承包费用“两上缴”。现该土地要被征用,A为了要取得土地征用收益,要将土地收回
在农村土地分配给农户承包以后,我家种了村上人的一块地,时间在89年,当时由于他们家没有人帮忙种地,就把地主动要求给我们种,并说好了,给你们种就是给你们了,国家的一些税收等都是我们家在交。现在由于拆迁建设等,看到人家土地上分到了钱,他儿子就来要地(当事人已过世),像这种情况,土地使用权应该归谁所有呢?
1 1981年我家5口人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水田,旱地,山场)2 1988年我家“农转非”户口落在本县的小镇,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本组农户。3 1991年,生产队长(现已死)未经我们同意强行从被流转人手中将全部承包土地转给一搬迁户。4 今年我向镇政府递报告要求返还我家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镇政府以1991年县里小
我村八队部分群众认为村委会九九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误把28.5亩机动地填在另一部分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书上了。另一方以有土地承包证书为由坚持维护合同。不同意调解。从2004年开始寻求解决,多次经法院审理,仲裁机构仲裁,最后法院认为不是法院受理范围,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不是有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请问谁有权利和
我的父亲在外省一国有企业工作,我们三个子女和母亲的在原籍河南农村生活。为了解决子女工作,1986年9月,我们三个子女和母亲户口由农村转到了父亲单位所在地一个乡镇,也就是农转非,我们4口人的承包土地也被村委会收回,请问: 1、我们的承包地当时政策村委会是否不能收回,现在可以要回来吗? 2、我们农村的宅基
修建高速公路已被征用的土地,这些土地是按照相应的规定赔偿给了农户,高速公路修建好后,有一部分已经被征用的土地闲置了,请问,这些已被征用而处于闲置状态的土地使用权对谁?是属于高速公路集团吗?如果要使用这闲置的土地,可通过什么程序申请到使用权?
修建某条高速公路,征用了一些土地,这些土地按照相应的规定赔偿给了相应的农户,高速公路修建好后,已被征用的部分土地未被用来修建高速公路而闲置了,请问,这些闲置的土地使用权归谁?如果个人要使用这些闲置的土地,可通过什么途径申请到?
我亲戚有块菜地,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在签订合同有个使用期限问题,那个人想永久买断,可是我们的承包期有限,虽然村里大家都估计不会重新进行分田,但又担心万一重新分田,这个问题应该怎么约定比较妥当?
我亲戚有块菜地,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在签订合同有个使用期限问题,那个人想永久买断,可是我们的承包期有限,虽然村里大家都估计不会重新进行分田,但又担心万一重新分田,这个问题应该怎么约定比较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