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定立婚内协议,“离婚时,无错一方可否要求对方每年给予一定赔偿,如每年总收入的百分之几,直到****年”。这一协议是否有效,法律支持?
我想问的是新《婚姻法》第46条中的导致离婚中的“离婚”,是导致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这样一个事实,还是说最终法院判决离婚这样一种法律后果呢?谢谢~~
你好,我是今年二月份领的结婚证,事后我发现我老婆精神上有问题,但是去医院看过一个月后就好了,也就是间歇性的,我提出离婚,他也同意,要求我赔偿她青春损失费20万,要不然坚决不会离婚,而且她家里人也说了就算开庭了他们也不会出庭的,我不知道法院会有什么措施,另外我们的房产也就是我父母留下来的老房子,小孩也没
知道丈夫在外面有人,但没有证据证明同居过,离婚的话,是否可以提出全部赔偿。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我收到过那个女人的短信,保留下来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男方主动提出离婚,除了正常的财产分割之外,女方还可以提出其他赔偿要求吗?比如说,女方没用固定收入,没有稳定工作,是不是可以提出生活补助的赔偿要求?
由于我是住在父母家,丈夫是上门女婿,现有两个女儿,大的17岁,小的11岁,我丈夫常年外出打工,但不务正业,在外还包养女人,10多年来也没有给家里寄回多少钱,可以说两个女儿是我父母含辛茹苦养大的,他没有尽到一点儿孝道和当父亲的责任,去年10月份他打电话回来说要跟我离婚,过年也没有回来,对于这样的人,我也同意离
男方有过失行为,夫妻已婚20年,而且孩子已20岁,现家中只有一公婆,孩子已开始工作,由于修房屋有4万左右的债,男方现已同第三都同居3年,男方提出要离婚。试问:1,修房屋的债女方是否承担。2,财产如何分配。3,有过失的男方否要向女方赔偿,如赔偿应该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