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今年2月1日与前男友(警察)在某市火车站候车厅相遇后,双方发生了纠纷,遭到其对我的殴打(头部及面部,并造成面部大面积红肿及右耳膜穿孔)。当时我报了警。报警的火车站派出所与我前男友同属一个单位,并且出警的民警与他认识。2月2日在我电话咨询如何处理时,办案民警没有证人愿意作证,公安机关无法处理。在我质疑在报案时,我的面部已被前男友打得红肿,应该可以看到的,此民警以我无明显外伤,无出血,连轻微伤都算不上,公安机关无法处理。在我问及打人者是否承认打人,民警告诉我,承认是承认,但打人者拒绝书写文字资料,公安机关无法强迫其书写,同样无法处理(这次通话我录了音,当时是想证明前男友打我的事实存在)。 对法律的无知,同时我也是名医务工作者,就没有把这些伤放在心上。但事后前男友仍对我进行纠缠,并与他家人恶意的打扰我的生活。之后我们之间又发生了其他纠纷。也就是在3月11日时,我才大概了解警察的办案程序,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这种情况,并要求进行鉴定我的伤情。但一直没有答复。3月18日我在网上查了伤情鉴定的大概程序就到本地的一家县级以上医院做了相关检查,并完善门诊病例(避开我自己所在的医院,证明我伤情的真实性)。当时,耳膜穿孔已经长好,只留下了一个小疤痕,并且还有鼓膜内陷,听力下降。 其后长时间的与公安处相关部门联系,均遭到拖延推诿。无奈之下,我到公安处门口扯下横幅,引起了公安处领导的重视,并对此事进行调查。6月11日才带我去做伤情鉴定,但此时我耳膜已经长好。 请问:1,我以前的病例是否对这次伤情鉴定有用? 2,现在打人者仍然不承认打人。公安处这次处理的人说我的录音材料中提到的打我的人向警察承认打我,但不书写文字资料只能间接的证明这事情可能存在,但办案民警也没有直接的看到,所以对打人事件处理的可能性不是很高,这种答复我个人认为是不合情(感觉好像杀人犯必须自己承认杀人了,才能定性),从法律上讲合法吗? 3,因为办案程序的严重的违反相关程序,也就是办案民警行政不作为导致对我伤情鉴定的拖迟,我该怎么做才能对打人者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此事,请问我该从哪些法律中找寻依据?谢谢!
我与今年2月1日与前男友(警察)在某市火车站候车厅相遇后,双方发生了纠纷,遭到其对我的殴打(头部及面部,并造成面部大面积红肿及右耳膜穿孔)。当时我报了警。报警的火车站派出所与我前男友同属一个单位,并且出警的民警与他认识。2月2日在我电话咨询如何处理时,办案民警没有证人愿意作证,公安机关无法处理。在我质疑
我现在大连某商场做营业员与北京一家时装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为两年制,第二次签是今年的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止,但在2月时此人突然病了,去医院检查确诊为腰间盘突出,单位给了两个月休假于四月份上班,但在上班第一天公司强迫要求写一份协议内容就是保证以后不能再犯病,如果现因病就自动离职与本单位无关,为了能上班,就签了协议
1.现在的房子是男方结婚前提供的,当初还是平房,没有动迁的,男方12岁的时候,房子就已经由男方父母把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那么现在离婚的话,这个房子算男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就是说当初两个人结婚时,是男方家提供的房子,而这个房子在男方12岁的时候,(未成年、也没有任何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就已经在男方名
我家的房子是89年建成的,88用我三叔的名义批的房基地,当时我三叔没结婚,当时的宅基地使用证和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上都是我叔的名字,但是在宅基地使用证上的人口那栏里写的是4口人,这四口人是我爷爷,奶奶,三叔,四叔。现在我们想把房子过户过来,我三叔他不同意,现在他结婚了,我想问一下,要是真用法律途径解决,能不
1.现在的房子是男方结婚前提供的,当初还是平房,没有动迁的,男方12岁的时候,房子就已经由男方父母把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但是房子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而且两人结婚时间已经超过8年。那么现在离婚的话,这个房子算男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就是说当初两个人结婚时,是男方家提供的房子,而这个房子在男方12岁
我当时生小孩的时候年纪够了,但是男友在我怀孕4个月的时候就去世了,我自己决定生这个孩子,出院的时候没要出生证明.现在我儿子都4岁了,我想给他报户口,不知道要走什么样的手续.或者说去什么部门办理,大约交多少罚款呢?(另外我现在有未婚夫了,可以我们结婚的时候,孩子直接去报户口吗?)请教各位怎么办理能快一些呢?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按承包人提交每月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方审批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后,工程款支付到本工程总价款的95%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现在发包方还欠承包方工程价款3045471.84元已经6年了。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26.3、33.3条的合同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
我是安徽合肥的,在一家公司上班9个月,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办理保险,我们一个星期休息一天(星期二或周三休),法定节假日从来不放假,也没有加班费,我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在给我算加班费时说,因为我们公司是周二、三休息,所以我每个星期加一天班的工资要按平常日加班也就是1.5倍工资计算,请问是否合理?还有
我09年要办退休养老保险,拖人办理说要交2万3千元。交后一直没有消息,后来给办的人打电话,对方总有借口对我敷衍,一直过了半年,才听说他骗了很多人。现在我去报案。开始警察说我的不够诈骗金额,不给受礼。。。。后来给立案后。没到一天。骗我的人父亲就给我打电话。说了一些难听的话。我想警察一定和骗子家认识,并且帮
请问,我与一个私企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已经1年。但是由于公司半年前对我的口头承诺没兑现,还有薪金问题以及管理问题不利于我的发展,而且由于身体原因我要辞职,我提前一个月向我的上级领导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了辞职报告,但是上级领导左右推诿,一直拖着我没给我向人事部门提交,因为目前公司有一个项目需要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