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多年未居住一起 (有一儿子) 男方当年有外遇造成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男方曾经未经女方同意使用了女方工作买断的钱) 之后因为家庭原因多次争吵 而且使用过暴力女方无法忍受被赶出了家庭 男方在之后几年一直不和女方联系和外遇的人常年住在一起(长达好几年) 男方在今年6月中旬对女方提出离婚上诉法院 在法律诉讼书上自称无业没任何财产。真实情况是自己做着一个能挣到钱的生意而在诉讼书上表面女方在外面打工有退休工资 当前离婚协议上没有透露真实离居原因 最后想要请问一下女方对于这种情况要如何应对 双方的孩子并没有结婚 (对于离婚过后儿子的财产不会被第三方在结婚而把属于下一代的那一份通过第二次婚姻而夺得)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婚后房本加上女方名字,若离婚,如何保障男方父母的权益?
结婚前,男方父母把养老钱都拿出来,共出资100万作为首付款为男方购置一套价值300万的住房,房本上只登记男方一个人的名字,男方自己还房贷。 结婚后,房本上加了女方的姓名,万一将来离婚,此房屋财产如何分割?若因加名,财产就是均分的话,那如何保障男方父母的权益?可否通过男方与其父母签订借款协议或者签协议约定男
婚后购置的房子,首付款是女方婚前积蓄,月供男方。女方家庭主妇无工作无收入有轻度残疾,男方独立经营理发店面,该理发店是男方婚前一直经营,男方另有婚前股票账户婚后一直操作。男方的所有收入(理发店和股票)从来不让女方掌握,现在男方提出离婚,请问这样情况理发店面和经营收入以及股票账户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女
准备离婚。有一个3岁的女儿和一套房子。房子向朋友借了16万(其中他借10万,我借6万),银行贷款还有23万。男方提出女儿、房子以及所有债务归女方。男方不承担女儿抚养费。 或者,女儿归女方。房子出售后,房款优先还完债务后,结余的作为女儿抚养费。 女方觉得不合理,但是又不知道如何起草协议才能保障女方与孩子的权益
男方付的首付,但房产证上只能写女方一个人的名字?请问该如何签订协议来保障男方权益
没结婚之前男方交的首付但是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领证后由于男方的公积金额度不够,所以使用女方的公积金贷款并且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然后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的名字,如果是这样的话请问男方能否签订协议或者进行公证,来保障男方对房产的权益?如果可以签订协议的话那协议应该怎样签署内容该怎么写呢?
婚前女方父母出首付的三分之二,男方出三分之一,婚后共同还贷,如何保障女方父母首付这笔钱的权益?
婚前女方父母出房款首付的三分之二,男方出三分之一。支付首付的方式是银行卡刷卡,留有刷卡凭证,但收款账号是私人账号,开发商出具加盖财章的收据,待正式签订合同才开具发票(这是开发商的统一做法)。男女双方暂未领取结婚证,打算婚后办理房产证,写男女双方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请问如何保障女方父母首付这笔钱的权
女方嫌弃男方没有正式工作挣不了钱,女方有正式工作感觉婚姻不幸福。男方对女方处于忍让,而女方却不领情。于是女方觉得与男方生活不幸福要求离婚,可是双方生有二个儿子,还有二套房子。男方该如何保障离婚后的权益。 买第二套房时 女方父母掏了5万 男方父母掏了9万,还借了4万,男方父母帮还了2万,装修时男方父母掏了3万
因老公隔三岔五去找小姐造成感情破裂,所以需要离婚,请问如何可以最大程度保障我的权益
因老公隔三岔五去找小姐造成感情破裂,所以需要离婚,请问如何可以最大程度保障我的权益,现有一个6岁的女儿和1岁多的儿子,县城有房和车。
请问:女方在提出离婚前取光了所有的存款,作为男方应如何主张权益?谢谢
请问:女方在提出离婚前取光了所有的存款,作为男方应如何主张权益?谢谢!
父母5\6年前了离婚,现在产生了纠纷,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父母5\6年前了离婚,我还是未成年,他们也没告诉我,没和我商量,我完全不知情。半年多以后才和我提起过。现在我已成年,前两天我爸国外打工回来跟我说我是判给我妈,我妈经常说我是判给我爸的,因为我爸没空带我,才临时让她带的。 我知道这个可以在法院查到。 如果两方都不要我怎么办,我过几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