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2月与男朋友交往,一直没怀上孩子,在2011年2月怀上了,可男朋友不管采取暴力,要与我分手, 我怎样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怀孕到现在已经4个多月了,现在男方不想负责。还一直逼着我去打掉这个孩子,还说谁要这孩子就谁自己负责。他们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但是本人身体原因,医生说这个孩子要是打掉很可能造成以后的不孕。我很无助不知该怎么办?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能帮助到我的?
因为女友是独女,现在怀孕了.她父母要我上门,我不想去 他们就不让我们在一起说不能生这个孩子说要告我。这样我犯法吗?
我现在已经有6个月的生孕,可是我现在和男朋友分手了,他不管了。而且他现在还刚结了婚,我该怎么做???
我是因为和男朋友在一起怀孕了,我们想要这个小孩,但是我们不是同一个省的,领结婚证行麻烦,现在经济有点困难,不想丢了这份工作,请问我可不可以修产假。假如公司说我没有结婚证不可以修产假,要我离职的话,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