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早大队分地;分给我们七个人地;没多久其中俩人不种了;但是地都在一起;他们也没有分走地;所以地就由剩下的地五个人分了 ;时只、时至今日;他们也没有交过任何地租现在他们想要回地;大队有他们早期分地的底根;我们有和大队分别签的合同 ,有一块地 ,在很多年前,被大队征用了,用于修路,给我门一亩地800元,请问 ,我们要想留住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即便要归还地,要怎么分配呢
在最早大队分地;分给我们七个人地;没多久其中俩人不种了;但是地都在一起;他们也没有分走地;所以地就由剩下的五个人分了 ;时只、时至今日;他们也没有交过任何地租子;现在他们想要回地;大队有他们早期分地的底根;我们有和大队分别签的合同 那如果他们要告到法院 ;地有可能会判给他们吗‘如果判给他们可否要求他们
本人为甲村村民,1988年为扩建厂房,购买乙村土地2.27亩,并办理了农村宅基地证(1988年办的证,里面面积、位置等都是手写的),上有县、乡两级政府公章,并有县公证处公章。后来因为修建省道与乙村村干部签定两份补充协议,1998年因建房与左右邻居置换土地,致使现土地实际面积大于土地证面积(原先沿路门面为10间,现为15
2004结婚时,我们娘俩在前夫家分了口粮地,协议离婚后,前夫不拿抚养费,土地归女方所有。2010年,我把户籍迁到了娘家,现在前夫家想要回我们的口粮地。请问我们分到的这些地土地到底归谁所有?
本人在城市周围的农村与村民流转过来了一块地进行养殖产业,并且拿到土地承包权证,另付了20年的租金。最近养殖场所在的地方要进行高速公路建设估计养殖场可能要拆迁。 我的问题是: 1:如果进行拆迁的话,那土地的补偿是给我,还是给流转给我的那个村民?? 2:在块地我才用了几年,如果进行拆迁那么租金是高速拆迁
我家于2003年在本镇三义村购买一农户住房,于2004年4月入籍三义村,我家是农村户口,我们入户那里三义村应该是有田地的,由于当时的疏忽和大意,就我家的田地和原住户及村委会没有签定有关的条约和协议,现在出现我家与原住户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使用证争执问题,现在我们村我们组的一部分田地被镇政府征收,卖给一个大老板建
政府十多年前通过土地划拨将生产队内的一块地给私人企业建厂房,企业给予队上一定的经济补助,后来工厂倒闭土地荒废,现教育部门准备在该土地上建学校,(该土地主要是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荒废的厂房;一部分是荒废的村级礼堂。两部分地均位于该生产队土地范围内)并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但是所有钱均被村上所得使用,并
五年前我在农村买一处房包括山和田地,当初不允许城市人过户,所以就通过大队和邻居当证人写了终身承包转让合同。后来我转为农村户口,房照已改成我名,但山和田地名没改。有山和田地的转让合同。如今政府开发,请问这赔偿钱,我能不能拿到?原卖家是否有权要到山和田地的少部分赔偿钱?
1:我村张学武在1978——1980年以前(我村承包土地在1982年左右)与小新庄自然村的村民搞不好关系,经羊郊村干部研究决定,把张学武一家单独从小新庄自然村分出来,按照他家人口分给他家5口人(张学武夫妻二人,三儿子张香栓,四女儿张凤莲,五女儿张松连)的地,共计7.5亩。 现在张学武夫妻二人,三儿子张香栓都早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