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中介、买房签了买卖房协议,上面没说明是按揭付款。那么,请教一下,在过户时我可以要求买房一次性付清房款吗?协议上说了定金2万,过户核实完身份后,交首付;剩余款项没注明怎么付。但合同中注明,5月1 日前,买房配合卖房过户,并交清剩余房款。非常感谢。
因买方是银行按揭贷款付款,在买方付首付款给我在银行的账户作资金监管后,买方告知我余款银行必须要求先过户才办理贷款和办理首付款解冻,我没办法在没有收到余款就提前将房屋过户给买方了,但是过户前在银行已确认买方的贷款已批准,但是直到合同约定期限都还没付款,这该怎么分清责任和权利以及利益呢?我现在要求:买方
2010年4月,在一房产中介介绍中,我看中一套房子。之后和房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房东的户口在该房内,因此在合同中写明了:要求房东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户口迁出。之后虽然多次催促,但房东知道现在10月29日,仍未将户口迁出。请问,这是否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呢?要是构成,该如何索赔?(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迁出时间,但
我妈妈和我奶奶的户口还在原来的房子里,现在这个房子的户主要求我们迁户口,可是我奶奶现在下半身瘫痪以她现在的情况无法本人到场办理相关手续,二手房迁户口的话一定要本人到场吗?可否代办?
我家买了一套二手房 手续 办完了 可 最后 那 房主因为他的房子装修没好 就一直住着 但是 合同的倒房子的 日期早就到了 该怎么办?
我在中介看中一套房子,暂无房证。半年后才能上房,上房后半年才能拿到房产证。是正规的商品房。我想咨询下,我若买这套房子,我该怎么做,才能保证我的合法利益
我想买一个二手房但要推迟一个月过户,我想咨询一下在我交齐首付款后到过户之前这一个月内,我是否需要采取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房主拿到首付款后反悔或拿到首付款后再用房产证做其他交易等?如需要,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房子是2003的门面商品房按揭的,没有产权证但是有买卖合同现在要出售。第一个问题:现在补齐房贷是否可以拿到房产证。第二个问题:如果拿不到房产证要需要怎么交易。第三个问题:要是需要公证,买卖合同是否要更换买房人名字。相关的法律知识懂的不多 请说详细点。
我买二手房以和房东签了合同,如一方违约必受法律责任,但合同上没注名违约金是多少,房价是二十万我已附十九万,还有一万过户后附清,有收条,他拿我钱去买了房子现在又要来退我的房子,我想知道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已
本人购买一套120万的二手房,评估价为90万。按照目前的首付30%的规定,实际首付应该为57万,但存入银行监管账户的首付款为27万。我的问题是,这30万差额款应由谁来监管?是第三方中介吗?如果卖方要求把差额款给他,这样有风险吗?需要什么相应的有效合同吗? 或者能不能在贷款批下来前,先过户
我想问一下二手房买卖中二手房水电费等结算的节点是什么时候?是以房屋过户时间为基准开始结算,还是以户口迁入时间为基准?还是以最后交房日期为结算点?是买卖双方同时到指定地结清费用还是只需卖方提供费用清单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