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另一个人帮别人在银行担保贷款6万,合同写的是连带责任,现在借款人还不起钱,但他有2处房产,一处居住一处空着,请问各位律师,我是否可以向银行要求以房抵债?我银行户头上有7万,而另一个担保人户头上没钱,请问银行会从我这直接扣5万吗?还是只会扣我2.5万? 如果我把银行钱转移掉,银行会扣借款人房子吗?
2006年我父亲和其它七个人为他们厂里的老板担保贷款二十万,当时只是老板拿了合同他们在上边签了字,他们没有任何资料,也不了解具体应该承担的责任。2008年贷款合同续签,我们两家没有签字,是别人代签的。今年7月份我家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我父亲的账户也被银行封了,因有6家提前接到通知把银行里的钱全取出来了,被封的
2006年我父亲和其它七个人为他们厂里的老板担保贷款二十万,2008年贷款合同续签,因贷款人没有还款,今年7月份我家收到法院的传票,我父亲的账户也被银行封了,后来法院没有开庭只是和解,要求贷款人一年内分期还清。现在第一期的时间马上就到了,如果贷款人还是不能还款,银行或法院将采取什么措施? 如果法律强制执行,
朱律师 你好 我是一名教师 在银行可以无任何质押担保就能贷到30万的款 只需一名公务员担保 我贷款是给自己男朋友开厂投资用 贷款后他们父子会和我签订一份协议 内容为:以我名义在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到期后都有他们父子承担 请问这样的协议在他们到期时若未履行自己的还款诺言时是否对我具有法律保护作用?谢谢
案情如下: 1992年4月10日李某手持其丈夫杨某的私章、身份证以及夫妻共有的房产证,与王某一起到信用社,已杨某名义与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15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月息为千分之十点五。同日,李某又在贷款借据的借款人栏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加盖杨某的私章,王某在担保人栏签名,公证处为上
请问,我为我朋友做担保贷款5W做资金周转,在担保人填写那一项是工作人员给我写我的名字和填写我的手机号码,其他的就没了,如果借款人在相应的时间内还不了钱我是否要承担责任
我去年替一个熟人担保,过期他没有按时还款,而且贷款人的姓名不是他。所以今年我把他的车扣押在我这里,想抵押给银行,但是车的行车证和贷款人的姓名不符。面对此情况,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在2006为别人贷款担保10元,贷款期限2006年5月8日至2007年4月20日,合同约订保证期限问为2年,2008年10月份银行人员找我签订一份催收通知书,我在上面签了字,2010年3月份银行要对这笔贷款起诉,我是否还承担连带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