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发现丈夫有外遇,最初他们是雇佣关系,几年前那女的离婚后被我丈夫包养起来了,我指的包养就是不再为他工作,但他还是一直按雇佣阶段的酬劳金每月支付给她,还帮她买房、买车,那些产权都登记在了她的名下,支付方式有些是现金,也有从我丈夫的银行卡上划账的。这些算是赠与吧?我想知道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他们之前的雇佣关系是口头的,没有任何协议也没有用工合同。目前我们没有离婚的打算,只是想要回我的财产。拜托您帮帮我,如果有可能还请告诉我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我想起诉她。 谢谢
老夫妻1994年用村中地契换购楼房一套用于养老,交款时村干部建议女主人不要写自己的名字,女主人未多想,交款收据上写下了长女的名字,随后又资助长女一家在棉一要职工福利房一套,2008年女主人突患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长女不但不尽孝道还屡次找两位老人的麻烦,目的是要两位老人给她一家腾房子,还要与老人断绝血缘关系,
小李是家里的独子,他把一套房子赠与母亲并做了公证,但没有办理过户,因为母亲没有其他房产,所以居住在那套房子,小李大姐没有房子住,也跟着母亲住在一起,后来母亲去世了,母亲去世前后的一切费用都是母亲自己的积蓄,现在小李的大姐要求小李把房产分一半给他,但是小李不想给,这样可以吗?
小李是家里的独子,他把一套房子赠与母亲并做了公证,但没有办理过户,因为母亲没有其他房产,所以居住在那套房子,小李大姐没有房子住,也跟着母亲住在一起,后来母亲去世了,母亲去世前后的一切费用都是母亲自己的积蓄,现在小李的大姐和小妹要求小李把房产分给她们,她们手上也没有赠与合同,如果小李不想给,这样可以吗
成都否认卖楼赈灾的承诺没有兑现,什么情况下赠与不可以撤销?在地震后各方救助重建工作,但是现在却有人说成都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将卖楼的钱用于灾后重建工作。在什么情况下,允诺的赠与是不可以撤销的? 成都 赈灾承诺 网易 、成都赈灾食言、 成都 卖楼赈灾、 成都 赈灾、 香港赈灾曲 承诺、赈灾歌曲 、赈灾晚会 、爱的奉
请问各位律师,房子是老公婚前买的,婚后准备加上我的名字,赠与公证加上名字后,如果以后我们离婚,老公是否可以要回房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也可以撤销吗?谢谢
因之前儿子没有住房,母亲将自己名下一套房产赠与儿子以后结婚,当时已办理公证,但房子没有过户。不久儿子自己购置了一套房产。母亲现在想将之前赠与给儿子的房产撤销。请教一下,是否可以~~! 急~!
父母分家时将房子三间分给小儿子,但房产证一直没办理过户,请问可以撤销吗?现在想给大儿子请问可以吗?需要办理怎样的手续?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