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他母亲有瓦房五间(父已过世),老房子100平方米,地5亩,婚后第六年,政府开发拆除,获得田地款,老房,新房赔偿款并赔地重建新楼2幢,现不和想离婚,育有一女,是否新建的楼房可视夫妻共同财产,四方分配,当事人我,他,他母亲(他有一个大哥系一级精神残疾),女儿
我09年3月份结婚,8月份买的房子,首付了15万,当时我父母借了8万给我们,但是没有借条。贷款了15万,每月在他工资里扣除,房产写的他的名字。2010年3月在他的要求下我在单位办理了5年的离婚协议。4月份怀孕,11月25日在医院早产,剖腹产生下一女儿。由于生了女儿,在月子里我就备受婆婆的辱骂,他还对我提出了离婚,我为了
本人女,09年结婚,今年300万买房。房产证上只写老公名字。 300万中200万是公婆积蓄,100万由老公和公公两人名义贷款还款,预计会提前还完。 如果离婚,此房屋如何分割? (补充:根据“解释三”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
婚前问父母几款买的房子,有贷款,婚后贷款均为男方一个人还款,女方公积金加入,但并未还过一分钱,结婚、装修等所有费用均为男方出资,现在面临离婚,请问男方能要求房产分割上多分么?能要求到多少?
办理拿到结婚证的当天夫妻双方一起去签了购房合同,签购房合同时夫妻双方都提供了相关材料及结婚证,然后又一起到银行办理按揭,办理按揭手续时同样是夫妻双方都提供了相关材料及结婚证以及支付了公证费,但首付款全部为男方支付,现在房产证还没拿到,如果离婚,关于房产的分割法律上会如何判定?
办理领取结婚证的当天,夫妻二人一起签定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双方提供了相关资料及结婚证,然后一起到银行办按揭,同样是双方提供了相关资料及结婚证,借款合同是作了公正的,如离婚,在法律上对于房产的分割如何判决?
律师你好,我和老公2008年结婚,婚前老公支付首付,其余的办理按揭,婚后取得房产证。还按揭款(婚后)全是以老公自己名义偿还,请问对此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男方已有房产一套,房产证为男方名字,婚后两年房产证署名加入女方名字,问离婚后该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一年男方个人出资全额购置房产一套(未贷款),房产证为男方名字,婚后两年房产证署名加入女方名字,问离婚后该房产如何分割?女方是否分一半?
结婚时他父母有瓦房五间,老房子100平方米,地5亩,婚后第六年,政府开发拆除,获得田地款,老房,新房款并赔地重建新楼2幛,现不和想离婚,育有一女,是否新建的楼房可视夫妻共同财产,分三方分配,当事人我,他,他母亲(他有一个大哥系一级精神残疾),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