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本人与前妻共同购买联排别墅一套,但按揭贷款在本人名下。财产分割时候,协议该联排别墅给前妻,由前妻归还月供,违约受罚。目前,其还款正常。但由于按揭款在本人名下,对本人购房贷款有所影响,造成无法贷款买房。期间,本人提议她可以采取转按揭形式,将按揭款放到她名下,她以手续不好办拒绝。请问法律上有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婚后性格不和感情破烈,我向她提出离婚,有1孩,有1套婚后购买的福利房,还在按揭中,每月的按揭款是由我父母出的钱,女方家人蛮横不讲理,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不需要女方出孩子的抚养费,房子该怎样分割,我们应该协议离婚还是我单方起诉离婚对我更有利
律师您好: 我和老婆2010年11月登记结婚,已生育2女儿(大女4岁,小女2岁),现居住中山,双方户口均不在中山。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吵吵闹闹,老婆于2014年9月份离家出走,现在我和妈妈照顾2女儿的起居饮食和日常生活。老婆出走后对女儿不理不采、不闻不问,对此我感觉很气愤,同时也很无奈。迫于现状如此,我准备向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有一个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想要咨询一下!在婚期间,由我和妻子共同出资与其他人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由妻子负责经营,本人未参与经营),共计投资20万余元(其中我母亲投资5万元,其他资金由我和妻子共同举债借得),股份占火锅店的1/3。后来由于门面接手问题加大了投资力度,合伙三方都相继投入
我现在准备离婚,在婚姻关系期间我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存了一些钱,请问这些钱是不是也要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婚姻关系期间我先后几次向亲姐姐借了几笔钱,没有借条的,请问这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是不是可以用我现在的个人账户还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