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14:00手术,晚8:30手术进入icu,次日家属问什么时候出ICU,被告知9日晚23:00开始有渗血。 3月11日,病人出ICU转重症监护病房14床。 3月12日20:30左右,病人突然出现呼吸困难,胸口疼痛状况,家属叫来值班医生,值班医生用听诊器听诊后说:“病人出现心衰,肺部出现罗音,问咳痰次数,是否喝水过多。”护工说:“没有多喝水。”之后,让病人咳痰,痰液呈现粉红色,同时请来主治医生到场。 3月13日早晨,病人感觉胸口沉闷、疼痛。中午13:30分左右医生为病人照胸片。之后,李医生对家属说:“病人胸片情况正常,望病人下床走路,要继续拍背咳痰”。 但是,3月14至16日,病人仍就胸口沉闷、疼痛,并且呼吸困难。期间家属多次找到医生,均被告知:“病人机显各项指标均为正常”。王医生说:“病人太娇气,总是折腾,别人能忍的,病人忍不了,要继续咳痰,多吃东西”。 3月17日,医生将病人从重症监护病房14床转普通病房2+床。由于病人几天持续胸口沉闷、疼痛,家属晚上向李医生提出会诊,李医生说:“病人各项机显指标正常,没有必要组织会诊”。(当天晚上,因病人胸部刀口有渗水,王医生为病人更换纱布,家属问王医生:“胸部刀口为什么会渗水”,王医生:“少量渗水不要紧,胸水有润滑作用”。) 3月18日中午,医生给病人做“床旁超声”,超出病人胸部有积水,家属问医生:“积水是怎么回事?”,李医生对家属说:“没什么事,再观察观察”。家属再次提出会诊。 3月19日,病人呼吸困难、胸口沉闷、疼痛的情况加重,满头冷汗,面色发青,家属要求急诊会诊。医生同意联系,但当天并未见会诊医生到场。下午15:30分左右再次转到重症监护病房24床。于晚上抽出胸水930ML。 3月20日当天,病人仍旧胸口沉闷、疼痛、呼吸困难。20日晚上再次抽出胸水220ML,过程中病人疼痛难忍。病人病情如此严重,且家属已于19日提出会诊要求,但医生无视病人病情,一天也未见会诊医生到场。 3月21日,医生称病人胸水分格化,第三次抽胸水小于200ML,病人疼痛难忍,并感觉胸口沉闷、疼痛、呼吸困难情况更为严重。仍未见会诊医生到场。上午,家属追问李医生何时会诊,李医生说:“会诊医生是呼吸科门诊大夫,门诊病人很多,不能随叫随到。”下午,家属继续追问李医生会诊何时进行,李医生仍旧说:“会诊医生是呼吸科门诊大夫,门诊病人也很多,可能要晚一点来。”但晚上仍未到场。 3月22日上午,病人及病人家属哀求医生想办法,中午11:40左右呼吸科朱主任进行会诊,会诊过程中杜绝家属旁听,之后也并未告知家属详细情况,家属追至朱主任从其只言片语打听到病人有肺部感染,要求家属3月23日持病人血液去北大医院进行试验,当天14:50左右为病人调换了药剂,称为其下最好的抗生素。晚21:30分病人疼痛难忍,家属让护工再次找到医生,让医生为其治疗。22:00左右家属未见到有医生来病床,自己找到当班医生李景伟,哀求大夫来看看情况,李景伟旁边的另一名医生却恶语相机,说:“要是每一个家属都要求我们去看病人,我们自己的工作还怎么进行。”家属只能无奈回到病房,之后仍未有当班医生到病房查看情况。 3月23日上午,呼吸科朱医生会诊说:“22日所调换药剂已经为最好的抗生素。”戴医生对家属说:“从目前机显指数看,未有生命危险”。中午12:40左右,病人出现无意识状态。虽经抢救,但病人仍于24日晚20:50分去世。 病人病逝时年仅55岁。从死亡诊断证明书显示,病人是因肺部感染引起多功能衰竭,但导致病人去世的肺部感染这一严重病情,家属直至23日傍晚在呼吸科王主任(女 未确认姓名)看片会诊,召集家属的过程中才得以知晓。王医生称:“病人13日胸片中就已出现了肺部感染的情况。”如果主治医生在之前治疗过程中能够重视病人出现的胸口沉闷、疼痛、呼吸困难的状况,及时请呼吸科专家会诊,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病人也不至于这么年轻就去世了。治疗过程中,对于家属一再要求的急诊会诊,医生视而不见,还误导家属说病人娇气,胸口沉闷、疼痛、呼吸困难的症状是病人心理因素所造成的。家属事事遵循医嘱,帮着医生劝病人,但病人却最终因为病人本人和家属从不知情的肺部感染而去世,这给家属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对于医生这种对病人生命及其家属极不负责任的恶劣行为,我们要求院方给予当事医生严厉处罚,并向病人家属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晚上吃完饭奶奶突然之间肚子疼,我们以为是吃坏了肚子就区卫生所找医生打的吊瓶,可是第二天去了县医院作了全面的检查,检查结果是阑尾炎并且烂尾化脓了,医生说需要走手术,可是考虑到老人年纪大了,可是奶奶疼得大叫,于是开始手术了,经过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我们都以为这是一个小的手术,可是医生出来说不是阑尾炎,而
在产检过程当中,医院做B超一直认为双包胎儿是正常的,但在分娩时发现胎儿是联体,且多出畸形,这其中有三个医院,第一个是1-7月产检的医院,第二个是8月做四维彩超和产检的医院,第三个是分娩的医院,当时检查结果都是正常的,请问三个医院应承担那些责任,谢谢!
年前,我爸被一农用三轮车撞了,肇事者把人送进附近医院放在连椅上陆续逃逸,这家医院没有进行及时救治,而只是打了120让另外一家医院接走,另医院说经抢救无效死亡。到目前肇事者和车都没有找到。现在我爸已被火化。我爸是城镇户口我想问:1。前者医院是否有责任??(有肇事者送我爸医院的录像显示,在连椅上掉下来一次,
我想再问一下: 1.如果我父亲的死与医院的不及时救治有因果关系,要通过什么证明,现在另外医院只是出示了我爸是脑干出血死亡,并且我爸已被火化. 2.我想是否能通过录像证明吗?上面有时间和画面显示那个医院没有及时救治. 3.我是山东菏泽单县人,那上一级公安机关及检察院是那里,请说一下吗?
年前,在山东菏泽单县第一人民医院门口我爸被一农用三轮车撞了,肇事者把人送进医院放在连椅上陆续逃逸,这家医院没有进行及时救治,而只是打了120让另外一家医院接走,另医院说经抢救无效死亡。到目前肇事者和车都没有找到。现在我爸已被火化。我爸是城镇户口我想问:1。前者医院是否有责任??(有肇事者送我爸医院的录像
我妈在去年大概十月份左右借给我大姨家大闺女(代称为A)五万元钱,因为是亲戚没有打欠条,用于A的儿子结婚用。A说过几天她倒腾开了马上还回来。A的儿子腊月十一结婚,A又说结婚收下礼钱还我妈的钱。我妈腊月初十去我大姨家(大姨和A在一个村)住了一晚,早晨我妈就神志不清,大小便失禁,去小店十七局医院,医院诊断为脑炎,
危重病人,医院未在第一时间抢救,等了半小时后才采取措施,病人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危重病人,医院未在第一时间抢救,等了半小时后才采取措施,病人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我故公因为去年摔断了腿, 今年3月被送往江西中医院进行换骨手术,手术结束后第二天病情恶化死亡,几天后为问其索要赔偿,昨天晚上发动家里人30几个人堵在医院要求讨个说法,医院只说赔偿5万元,我们非常气愤,不答应,结果医院找来100多号黑社会将我们毒打一顿,我们大多都是女人和老头, 我2个叔叔和几个老头都被送往医院
患者于二月十八日住进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杏林镇镇中心医院。三月二日晚出现呼吸急促状况,第二天家属向主治大夫反应,大夫只是开了五个吊瓶,到下午打到第三瓶时,患者出现异常,满医院找不见主治大夫,直到患者停止呼吸才有一个门诊大夫来看了一眼,说让把人往回拉。到现在医院一直不认为他们有错。请问应该从那方面追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