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 曾签订一个 生活协议 其中一条 载明:"双方经济独立,互不干涉对方对于其个人收入的支配和使用"。并且工资自拿自己的,也就是所谓的AA制,这样离婚时我名下的一套房产(婚姻存续期间买的)她有权分割吗? 最初没想过会买房 所以对于房产没有约定。
法院判决离婚,并判令分割双方共有财产---住房一套。该住房判归甲方所有,同时判令甲方现金支付给乙方相应的份额。请问:如若甲方拒不执行或支付能力不足怎么办?乙方提请法院将该住房拍卖以执行法院的上述判决,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如可能,本人有意以风险代理的方式聘请一位能力高强的资深律师,全权代理申请执行
我于1991年结婚,后公公婆婆因我生了女孩矛盾闹得很激烈,故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我考虑到孩子的成长问题,就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他经常有桃色新闻,为了孩子能安心读书健康成长我忍了下来,期间未办理复婚手续,20年来我把自己的工资全部都用于孩子的教育和家用,如今孩子刚上大学,今年9月他干脆带着20年来我们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中,住房为男方父母购买并以登记在公婆名下,女方有权请求房子的升值部分吗
离婚财产分割中,住房为男方父母购买并以登记在公婆名下,女方有权请求房子的升值部分吗
婚后我父母购买一处房产,完全由我父母出钱,但名字写在我妻子名下,现在我准备起诉离婚,请问房产能要回来吗?
刚结婚不到一个月,夫妻两人就因为性格等原因闹着要离婚了,期间两人都不曾正式同房。如果现在离婚的话,男方订婚和结婚时送给女方的彩礼、女方结婚时来陪嫁的嫁妆,这两样该怎么分割? 需要说明的是,女方的嫁妆就是用男方给的彩礼买的。双方也已经领了结婚证。 希望律师您能能给我一定的指导,谢谢!
各位律师,你们好! 请问: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明确约定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吗?而且是长期有法律效力的那种,也就是什么时候离婚就什么时候生效,长期随时都有效!这种情况需要写什么样的协议呢?程序是怎样的啊?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我们结婚七年了,婚后一直和男方父母一起生活,家里有两套平房,还有几十头奶牛,一直是男方养着,但都在男方父亲名下,现在为孩子上学,我带孩子在外租房,但他却不给孩子生活费,他现在提出离婚,我有权分割财产吗?
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 曾签订一个 生活协议 其中一条 载明:"双方经济独立,互不干涉对方对于其个人收入的支配和使用"。并且工资自拿自己的,也就是所谓的AA制,这样离婚时我名下的一套房产(婚姻存续期间买的)她有权分割吗? 生活协议 是手写的 双方都已签字 但没公证过 能认定AA制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