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第一条第二款中描述: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这项描述中关于高空的具体定义的是什么?什么样的工种属于高空,高空的具体高度是多少?
五保老人现已入住敬老院,但村委会书记却说老人的私有房屋归集体所有,请问这样合法吗?老人有权出售自己的房屋吗?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的认定?
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如何认定? 1、婚姻存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五保户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这个五保户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村委会出钱出人照顾他,请问该五保户死后的财产归谁所有?有一个远房亲戚想继承该五保户的财产可以吗?他没有尽过照顾义务,有权利继承吗?谁有权利支配该五保户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