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教一下综合工时制度对双休日加班费的支付是怎么规定的? 在网上找了好久,说法不一,急盼详细答复!谢谢。
我在商业部门上班,长期加班没有加班费! 每月上班12小时×20天=240小时 单位以综合计算工时为由,不给我加班费 原单位没有超时,不提供考勤记录,怎么办? 请问:我的月基本工资800元,加上奖金2000元。我的加班费如何计算? 请问,国家规定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多少小时,我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按此
我在一家游乐园工作 每周休息一天 周一休息 周末上班 每天上班8小时 周六周日每天加班一小时 旺季时 每天加班三小时 请问 这样 怎么算工时 怎么算加班费? 老板说 加班费 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920元)算 算法是 920÷26÷8×Y(加班小时) 这样算合理么? 我觉得不合理 希望高人指点 谢谢~!
我们公司实行的是12小时4班2倒,计算工时为综合工时。公司节假日是给三倍工资,但是上班时间不计算在正常上班时间里。也就是说我10.1号和10.3号本来是我正常排班,但是由于计算3倍工资,公司另外剔除了,本月的综合工时要少掉24个小时。请问这样违反规定吗?
问题是这样的, 公司现属于国营企业,本人工作五年,计件制度拿工资,公司订单不是很守时有时候说要货就要,所以公司经常晚上或星期六、日、要求加班,也没有加班费给,只有5块钱务餐费,一旦没订单没事了就说给我们不休,有的甚至休息一个月的都有 现在公司还有几个月就要改制了,所以现在我们全部员工都想要回加班费,但
最近我公司决定从现在开始实行综合工时制,这都2月了,请问这样做是否正确? 另外综合工时制累计下来的加班费在年底结算的时候造成的税率也许会很高,如果每月都发全,就不会造成那么多的税金,我想请问,综合工时制造成的税是如何计算?因此造成的税,公司是否需要承担?
你好:我想咨询两个问题 1:我们公司是综合工时计算制度,正常月工作基本小时数167个小时超出算加班 我想知道的是遇到国家法定假日的月份基本工作小时数否要做167的基础上减去相应的国假天数乘以8小时 2:今天我被公司辞退没有给付补偿金,理由是我严重违法公司制度(1:我2月26,27有矿工2天给过书面警告,2:3月8号
单位和我签定的是综合工时制的劳动合同,我干了差不多5年。超出标准工时制的时间,我是不是应该享受休假或是1.5倍的加班费?但是我5年来从没享受过,除了二月份,基本上我们每月多出标准工时制8小时,一年就得九十几个小时。现在我刚辞职,举报的话能不能得到赔偿。如能,能赔几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