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因拖欠物业费,物业将我们告上法庭。未缴纳的原因是,物业不履行他们的维修义务,只上门催缴一次变将我们告了,物业公司现在只有一个看大门的和一个打扫卫生的,楼道内都是张贴的野广告,公共防盗门坏了也不给维修,室内墙皮脱落都长毛了,需要维修的就都推到房地产开发商那里,昨天开庭本来是进行调节,但他们的意思是维修现在他们做不了,成本太高,钱还点一分不少的交。主要的是他们没有收费许可证,套用其它他们公司内的小区进行收费,入住时小区是两栋楼,去年他们又扩建了两栋楼,这是否允许?也未经我们业主同意,现在小区内住户增多,十分混乱,我们没有业主委员会,也未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情况下,我们现在是否可以拒缴物业费?他们没有收费许可,我们是否有权要求他们退还我们07年入住以来的物业费?
你好,请教一个问题!先谢谢了!我家没交物业费,物业把我们告上法院了,我在信箱里收到了法院传票,可是距离开庭就没几天了,传票还是上个月发的,也没送达回证,我也没有签名,这个算不算送达?居委会和物业几年前签的合同我到现在才看到,以前都不知道有这个物业公司!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物业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登记通知书是在2007年2月份,和业主签订合同是在2007年4月30日,签合同用的名称是变更前名称,请问此合同是否视为无效合同? 如果是无效合同,法院是否支持物业追缴物业费和滞纳金? 我是否可以要求物业退还之前交的物业费及利息?谢谢,请给个确切的回答,感谢! 问题补充:那物业的种种不作为,欺
物业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登记通知书是在2007年2月份,和业主签订合同是在2007年4月30日,签合同用的名称是变更前名称,请问此合同是否视为无效合同? 如果是无效合同,法院是否支持物业追缴物业费和滞纳金? 我是否可以要求物业退还之前交的物业费及利息?谢谢,请给个确切的回答,感谢! 问题补充:那物业的种种不作为,欺
和物业签订的合同被判定是无效合同,那么合同内容是否有效?物业是否可以凭此合同追缴物业费和滞纳金? 那么就是说物业是不可以凭此合同来要物业费和滞纳金的?
我们大厦因发展商违规超建,10年未办理房产证.因超建原因,公摊面积会小,所以房产面积会缩水,但发展商委派的并未经业委会同意的物业管理公司却要求按原来的虚假面积计算收取管理费,业主可以拒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