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现年58岁,在现工作单位工作十余年之久,就在今年春节后,企业在未提前通知劳动者的前提下突然提出要解除劳务关系,(在去年还是前年还和当事人签订有劳动合同)而且做出按100元一年计算做出赔付。我的问题是:1.企业是否有权在为提前知会的情况下解除劳务关系?2.在这个事件中,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企业按照劳动法一
关于实际退休年龄到,但是朋友的出生年月日的档案有问题不得退休该怎么办?
您好!我朋友是1965年12月出生的,去年十二月份要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保险。但是社保局说我朋友里面有几份文件写的出生年月日不一致,所以按照最早文件入团申请书196五年12月份的出生日期算,所以不能给办理退休手续。但是她的实际出生日期就是1964年12月,他弟弟是1966年7月出生。我们申请的行政复议被社保局撤回,如果
我是事业单位一名职工,以前是工人身份进单位的,一直干财务工作,参加全国干部职称考试取得中级职称,今年50岁,单位以工人身份为由,要办理退休。我不服,因为2006年工资套改时,走的是专业技术职称,属于55岁退休。我应该咋办。有这方面的文件。请详细给以解答。谢谢
未达退休年纪时进的单位(48岁),现在已经78岁了,还在单位看守车库,在这期间单位一直没有给交过社保以及医保等。现在老人应该怎么找单位赔偿损失呢?怎么找劳动仲裁?以及赔偿标准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