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购房合同丢失了。请问会对我产生什么影响?目前最优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背景资料: 1)我于2010年4月在成都龙泉驿区按揭一套住房;计划2012年4月交房; 2)建设银行商业贷款;贷款已经办理完毕; 3)预售合同已在龙泉驿区房管局备案; 4)已和开发商沟通过,开发商拒绝补办预售合同; 贵请解答!非常感谢!
律师你好: 打扰了您的宝贵时间,我这有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但其中的很多细节我有写疑问,特在网上想你请教一下,希望能够得到你的帮助与讲解。我是2008年5月份与本县一房产建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在协议中规定合同生效的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房款,经过双方协商,在交清了首付款后,剩下的款项通过按揭贷款付费。结果
我才买了商品房,当时签了合同之后,由于时间问题没有签商品房预购备登记表,后来销售人员为了尽快帮我到房产局备案,就帮我签了商品房预购备登记表,他是模仿我的字迹写上我的名字,按了他的手印。请问这对我有影响不?他这样处理,要是以后出问题的话是不是对我不利?我有没必要要求我自己重新再填一次表? 为什么最好重新
我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0.61平方米的,原定2820元/平方米,签订合同时开发商要求将暖气初装费、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维修基金、车库款全部计算到房屋面积内,得出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3551.17元/平方米,请问是否可以与其签订住房合同?
请问根据《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如果kfs延期交房,买受人可以获得第12条和第13条两项赔偿金吗?
您好,请问根据《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如果kfs延期交房,买受人可以获得第12条和第13条两项赔偿金吗?还是只能获赔一项?谢谢 第12条是关于市政设施约定及其赔偿 第13条是逾期交房的赔偿 各位律师的意思是,如果kfs延期交房,我们既可以获得12条里规定的赔偿,也可以获得13条规定的赔偿,是吗? 我们和kfs的律师要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已经和开发商之间签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他们合同上也只有五证编号,没看到证件,也说在扫描,查了证件出来了,但没看到,合同还没备案,前两天签的,条款也没看清,回去之后,发现合同上签定的交房时间晚和之前承诺的交房时间差别太大,还有土地使用年限也少了八年,只有42的年限了,我是否可以要求
09年10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面积128.25平米,偿还贷款中)。约定2010年11月30日交房。日前售房部来电称房屋因防火通道的原因更改设计,面积增加8平米左右。该如何处理?任人摆布? 合同签订时是约定:“以产籍部门审核确认的建筑面积作为最终结算房屋总面积和总价款的依据。”
商品房认购书明确了认购人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售楼处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购房款,现在我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售楼处去了,他们给我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我是否可以不签,也不交款呢,会不会构成违约。不知道这两个合同有什么区别和法律效应。谢谢
购买期房,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签了,也已经备案,如果想在后期办理房产证时添加父母名字,可以吗?需要父母
购买期房,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签了,也已经备案,如果想在后期办理房产证时添加父母名字,可以吗?需要父母提供什么手续,需要收费吗?具体情况是合同上只写了我女朋友的名字,如果在办理房产证之前把结婚证给领了,我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应该是没问题的吧,还有就是在我们领了结婚证后能否把我父母的名字加上去。谢谢各位!
09年10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面积138.96平米,偿还贷款中)。约定2010年11月30日交房。日前售房部来电称房屋面积增加12.06平米,开发商要求补交多出面积的房款。该如何处理? 问题补充: 合同签订时是约定:“最终面积按房产部门测量实际面积为准,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