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叔叔在天津一家陶粒厂打工,在工作期间一手被机器碾压,期中小拇指被截掉两节,食指和中指及无名指骨折,在所在地医院治疗(8天)除小拇指以外的三个手指被接上了。现在在厂里输液治疗。说明:我老叔是农民工,单身,年龄54.请问他应该向用人单位提出哪些赔偿!赔偿标准怎样!谢谢!
我叔叔两年前在工地上干活受伤!后来经鉴定6级伤残!法院判定老板赔偿15万元,可判决书下了都两年了,老板玩失踪!法院也找不到人,无法得到赔偿!执行的法官一个月前找到我婶婶,叫我婶婶签了 个字,我婶婶不知道是啥情况,叫她签就签了,后来才知道是签的一个叫《因找不到人,暂时停止执行的东西》。我想咨询下胡律师,现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怎么没有精神损失费这一条? 如果工人是在下班的时候被公司里自己的铲车轧死的,那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还能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这一条吗?
2006年9月受的伤 2006年9月2006年9月受的伤到2011年2月一直到那里上班2011年3月解除了劳动合同 请问赔偿是按现在的工资赔还是按出工伤时的工资赔
我单位是个小型加工厂,09年10月出过一个工伤,医疗费全部由我单位支付。2010年11月份对方起诉,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直接经法院起诉,2011年3月份做的伤残鉴定为八级,对方是城镇户口,在这期间我公司一直支付对方工资,至2010年12月份。请问我需要赔偿对方多少钱(对方是以雇佣关系起诉的,实际是劳动关系)
1、在工作期间死亡(工种:锅炉工、为中小学校烧锅炉每年冬季在学校上班)2、认定工伤后该怎么赔偿?(死者年龄5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