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自己律师打官司,风险代理合同与律师发生纠纷,担保人承担那些连带责任?
我朋友甲与朋友乙,甲与另一个人丙发生经济纠纷,20万元。甲请律师丁起诉丙,并与律师丁签订了风险代理合同,诉讼如果胜诉,甲支付给律师丁15%作为律师费,并且甲支付给律师丁8000元作为基本律师费,而乙作为风险代理合同的担保人,后乙与丙达成厅外和解,甲实际拿回7万元现金,另外丙打了5万元的欠条给甲。现在律师丙起诉
事情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想要拿房子去银行贷款(我做担保,部分贷款借我),但是银行要我做贷款人和担保人(因为信贷员跟我较熟),我想问下,我既做贷款人又做担保人,以后万一朋友还不出钱,我要承担怎么样的风险?如果我只做担保人,又会承担怎样的风险?
凡请各位律师指点,我们家请了一位律师为我父亲做辨护律师负责刑事与民事案件,要求律师为我父亲的重伤做伤残鉴定并要求民事赔偿,(当初民事赔偿,律师说要我父亲亲自签字才能申请伤残鉴定,并在上面写明说是如果在民事案件中协商也要附风险金)但现在法院只开了一次刑事案件庭由双方我们去协议赔偿,如果同意协商就与以轻判无须开
甲方跟乙方借了十万块钱,丙方做了担保人,而甲方现在跑路失踪了,乙方要是向法院起诉叫丙方来承担这十万块钱,而丙除了一套房子也无任何经济来源,请问律师朋友法院是否有权封锁丙方唯一的住所,丙方还需要面临哪些问题? 1、担保人对借款人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呢! 2、担保人丙方的住所是一栋三层的门面房,一楼是营业
如果投资担保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改成独立注册的法人,公司名称也有一个字不同,请问还能构成总公司和分公司吗?改变名称后如果同为一个法人分公司的风险由谁承担?改变名称后法人不一样分公司的风险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