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破产企业职工,工厂2006年办理破产,原有部份破产住房有如下问题: 1:住房属于工厂集资房,但破产时部份住房职工并没有交纳款项,厂方就将房产挂在一些员工名上办理了产权,大部份属于挂在了破产前已办理离职手续的户名上! 2:2006年全部与破产企业员工制定的补偿方案,都已拿到补偿金(但没有涉及提到住房问题) 3:现在破产企业接收方到今又想转让原资产给另一主体,所以处理原来这批集资房问题 4:我属于原破产企业职工也住在了这样一套属于其它户主名的集资房里,户主名也是属于原破产职工,但他并不知道这房挂的他的产权,也在2001年办理缴纳办理过户资金。 5:现在厂方通知我搬离此房,通知他购买此房,逼我搬家 6:现在部份住房挂了很多破产前就离职员工的名下!!(户主也是现在才知情) 请问以上问题如何解决??急盼!!!
我之前 跟房东签订了合同 说要住满6个月交给他的押金 才能返还给我 但是 我住了3个月后 发现楼下的另一个 房客(也是同一房东租给他的)经常骚扰我 而且我已经报警过 派出所对他谈话 给予警告的 我因考虑到自身安全 要提前搬出去 可是房东说那不是他的事 如果提前搬出去 算我违约 押金不给我了 派出所 我打电话过
我是外地人城镇户口,在常州一家私企上班半年多,公司说要一年才给买社保,我想现在让公司买是否可以?还有就是像我这样的外地城镇户口公司是否要给我买住房公积金,有没有强制性? 谢谢
我的单位在太原,户口也还在单位,现在已经辞职2年多,想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在运城农村,辞职后一直在老家也就是户口的原籍务农,能不能提取?无业证明在运城老家开去太原能不能用?如果能的话要什么材料?
这里的小区很大,外面有很多人都在这里买到了住房,希望您能认真的帮我参考一下下面的合同。另外,为了保险起见,我想跟他设定一个房屋抵押合同条款,希望您帮我设立一个。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