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是个集体企业,于几年前将厂房场地折价成股份让银行在此起大楼,每年所得股红除了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外,应不应该发放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如何?退休职工已有退休金,是否还应发放生活补贴?
我想帮个街坊老太婆咨询下:老太婆现年80多岁,老伴于83年去世,生前是合作商店的职工。其儿子于78顶替进入合作商店。后因经济体制改革,合作商店让其儿子提前退休。请问老太婆有没有企业退休遗孀生活费补助。
我原在一家公司下属二级公司上班(我所有的关系都在总公司),后总公司将我所在的二级公司整体出售。总公司一直没有安排我上班。现在公司停产,发给职工基本生活费,而我却没有。请问:我能和其他职工一样享受基本生活费吗?如果能,有哪方面法律依据
我是资阳市饮食服务公司的职工,公司地处黄金地段,市区上级要拿我单位改造开发,但多年没动,职工回家待岗,但公司的40来间门市是黄金口岸,一直被领导那来租赁,每年的租金就是200多万吧,领导还拿来转租,拿差价转钱,职工交百分之60的保险,领180的生活费,请问我们该怎么维权
我要去法院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他父亲要生活费能得到多少钱?我耍产假和哺乳假他给的生活费都是一样的标准吗?
我和丈夫是经人介绍2010年3月3日结婚,他是一名教师,我是一个工人,于2010年9月22日剖宫产生下一子,产后在娘家坐月没有奶,孩子只能靠奶粉维持生命,我丈夫只买了两包奶粉和两包尿布湿来看孩子,就不管我和孩子了,现在我们没有住在一起了,孩子已经两个多月了他每个月只看孩子一次,我向他要生活费他一分钱都不给,他的
湖北省武汉市,1949年3月(建国前)参加工作,于1962年经组织动员精减退职职工的生活费标准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