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乙村村民,2008年甲所承包的土地被征用,甲可得赔款18000余元,而且也经乙村公示,但乙村称甲系农转非暂扣其赔偿款,在乙村所有的农民都是农转非,但其他人都拿到赔偿款了,只有甲没拿到,甲也多次找到镇政府,但无果而终。问:1、甲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手段要求乙村把暂扣的赔偿款支付给甲吗?2、乙村的这种做法合法吗?3
征收的土地,青苗赔偿问题,政府,土地局说了算吗?农民不能有异意吗?是不是说他们说赔多少就是多少,我们可以向他们要,看一下相关的赔偿标准定义吗? 有这样的相关证明吗?我们可以看得的吗?
一“煤矿”征用了村民的部分田地,在其上修筑排污沟渠。村民见沟渠两岸荒废无用,于是原田地使用权的村民便在“煤矿征用的田地”的沟渠两岸种植树木青菜,后“村队”见征用方“煤矿”无反映表示,便自行向原田地使用权的村民说明两岸“田地”归属村里所有,便要求原田地使用权的村民伐树毁菜以留作开发及它用,且不做任何经
我家承包村集体土地15年,在承包第二年被国家修建高速路征用,除得到青苗赔偿外,被征占的土地再无任何赔偿。从《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法》16条看到我们还应该得到其他赔偿,请问这要参照那些发律规定。再者我们当时和村委会签订了合同,其中明确了土地被征用后剩余承包期的赔偿方法:每年每亩按1000斤玉米的时价折合。合同当事
因大队干部派车修路毁了我家的青苗。以前的路在地旁不走,故意在地中央把青苗毁掉。 问一问找谁解决? 一般情况怎么赔偿?
安徽郎溪县现在在搞开发,占用的农田是属于农场的~就赔偿农民的青苗费`这次开发站用了全部的农田`可以说农民无田可种了`请问应该如何赔偿`和可以依靠的法律条文`一但达不成协议强行占用我们又该如何才能使农民的利益不受带侵害,可以不可以给我点详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