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成立其他公司让员工做法人,员工占股10%,现在这家公司和老板个人共占90%,老板说是要正常经营新公司,但担心老板利用新公司做一些非法的事情,不但成为傀儡法人还要负一些相应的责任,现在可以提前收集哪些资料来规避这种风险?
朋友他要注册公司,要我做法人,该公司有进账,开发票等。是会务服务性质。法人章,公司章、财务章都归他管,因规避经营风险需要,由我做法人代表,但我却不参与实际经营,请问我的风险在哪里?如何规避?如果我签一份授权经营协议,是不是相关责任不需要我承担?
不知情的傀儡法人,公司出现非法集资,实际控制人另有其人,如何规避风险。
认识几年的一个老板准备办一个贷款公司,老板出资让我当法人,并将5%的股份分给我,开始我以为是老板准备弄一家正规的贷款公司,就答应了,并在公司当一个打工的主管,实际控制人和决策者都是老板。但是,当公司正式运营后才发现,老板是以非法集资为目的。而我又是法人,可是5%的股份只是空头挂在我名下而已,在公司我没有
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婆的一个朋友是做生意的,目前应该在经营几家规模都不大的公司,几个月前接手了一个布行,找到我老婆跟她合伙成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来经营,要我老婆做法人,我老婆答应了。我老婆也出了一部分资金,成为股东。虽然是法人,但我老婆并不参与管理,老婆的朋友是实际控股人,负责公司的运作,我老婆对公司的
我想在北京买房,但是我现在没有资格,我想借别人的名义买,你能不能帮我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怎么能规避风险
由于房屋产权所有人购房还要8个月后才满二年,税费太高,承担不了,产权证已有,相等产权满两年后再过户,卖方要求先付三分之二,余下过户时支付,我该如何规避风险?就算是产权证给我,但如果买方在未过户之前发生有经济上违法犯罪行为、或房屋查封或卖方遗失补办产权证一房两卖我该怎么办?中介出面并做委托公证有用?
律师您好:我在北京名下已有一套房产,男友无房有购房资格,男方自己无能力购房,现在我俩想共同出钱购房,但是中介说房证只能写男方名字,而且婚后贷款期间也无法加名。我不想为了买房而匆忙领证,又担心房价疯涨婚后买不起,所以想出钱帮助,但是不知道怎样才能规避风险?公证有用吗? 谢谢!盼回复!
我和老公想买房子,但因为没有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费用太高,就想借用老公姐姐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只写姐姐的名字,但所有钱包括后续还款全是我和老公出资,这样做风险有多少?如何规避?
我要买房,卖房人提出要我先拿50万给他还清房贷,我怕这50万拿出去后,如果卖家不配合过户,我的风险太大,如何规避这个风险呢?成本大概需要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