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有车一台经常朋友借用,所以每次外借后一段时间内都经常查询有无违章记录,2010年10月20日前查询无违章记录,2011年1月20日准备年检再查时一下查出在同一路段有4次超速记录,第一次2009.06.11日。交警公布时间是2010.11.09日,从发生违章到交警公布间隔了515天,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应当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 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执法者这种严重违反“程序”不及时公布也不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驾驶人在10个月内同一路段又发生了3次同一违章行为,时隔500多天我咋再找当时借车的人?这种执法方式是否违法?这笔罚款应该交吗? 恳请律师帮助!谢谢! 新城区 吴先生 2011年3月29日11:06:33
增设的单行道安装了电子眼,每天上班经过,同一地点不知情反复违章怎么应对处罚?
成都交警突然将上班经过的一条小街设成单行道,并不知何时安装了电子眼,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一地点多次不按道路方向行驶,一直未收到交警部门的处罚通知,请问交警这样执法,最后如果收到:“天价”处罚通知应该如何处理?
我在网上查到在宣庆街往宣威街方向11次违章,后来知道宣威街是单行路,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罚款是否要全交?(在违章期间未收到过任何形式的通知)
我于2006年3月24日 违反指示标志 被开具100元的罚单,由于出公车,将罚单上交到单位办公室,3个月后本人换了新的驾驶证,以为此事已了解。于今日无意中发现自己的驾驶证信息中有违章未处理。请问像我这种情况的滞纳金为多少?此事应该如何解决?
在居委会管辖范围内,居委会在村内路边划定众多停车位,每个停车位上有固定的车牌号码停放标志,车主每月向居委会缴纳一定的停车费。前几天车被偷了,已经向公安报案了,社区里这月来发生多起盗车案件,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联名起诉的方式向居委会进行索赔。居委会也就是之前的村委会,开放式的社区。 村委会答复只是提供一
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法,但与房屋买卖转让前双方自愿约定的定金责任是
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房屋买卖产权转让当然是要在房管部门双方当签订书面合同为准,当然该书面合同不能以”数据电文“为表现形式。但应不会是个误区吧,房屋买卖转让前按惯例双方先约定的落定金共同约定约束的责任又是另一层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