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城市规划被政府征收,并发了补偿款,但10年未占用,使用权是否仍归原主人?
亲戚原来的老宅基地,被政府征收了,当时就发了钱。但老宅一直未拆迁,政府建设也没有利用上那篇土地,已经10年了,那块儿地的使用权是否仍归原主人?
本人是城镇户口,2009年在农村买了一套平房+小院,买的时候和卖房人(该村村民)签订购房协议,通过村委会办理了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将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
最近国家有政策,农村里要土地集中化,国家要集体建楼房,所有平房要统一集中盖成二层小楼。<
问题:
1、我的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2、如果动迁,我应该把房子
本人是城镇户口,2009年在农村买了一套平房+小院,买的时候和卖房人(该村村民)签订购房协议,通过村委会办理了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将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最近国家有政策,农村里要土地集中化,国家要集体建楼房,所有平房要统一集中盖成二层小楼。问题:1、我的房屋买卖是否有效?2、如果动迁,我应该把房子卖了?还是可
现在就是说:我已经过世爷爷在某农村的房子要办土地使用证,爷爷有两个儿子,一我爸是居民落户在其他镇的农场里,二我伯伯也是居民但是落户在和爷爷同一个村子里的!现在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不清楚办在谁名下好,因为我爷爷的房子都是我爸造的,后事什么的也都是我爸一个人处理的,理论上说肯定要办在我爸身上,但是问题是:
我家于1985年在村甲村买了一块荒地付了320元,到了93年乙村说是他们村的,我家又付了1000元,93年3月由于县里加宽公路我家的210平米的地全部被占了,当时说找土管局,土管局说找交通局,到现在还是没有解决这件事,请问到现在有何赔偿,赔钱是按照什么标准,我希望能赔偿地基,能告诉我法律依据吗?
我和父母于2006年9月26分户的,由于住房紧张申请建房。园区领导给予我的答复是我父母还有我的弟弟已经将老房子的宅基使用权转让给我了。他们已分别拿了一套公房。他们的转让合法吗?我无任何这方面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我该怎么办。
小伯伯是单身 今年不幸患癌证去世 死后丧事有父亲大伯操办 死前医疗费用也由他们负担 并未留下什么遗产 只有五间老房子 不知房子和所处的宅机地的使用权是否该由父亲大伯继承 而村干部要求将这些宅机地当包产地退还集体或进行集体拍卖 这样是否合法
我是一山东省莱州市辖区内的一个自然村的村民,在2007年我将我的民房卖给了一个不是我村的农业户口的人王某,当时未办理过户的手续。在2010年我村进行农村改造,村委会在未通知的家的情况下将房屋的拆建款58万元直接给了王某,我后来听说拆建款中含有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应只有本村的村民享受,所以我向村里要这部分土地
丧偶后,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后与外地女子再婚,婚后夫妻拆旧房建新房,房屋所有权为二人所有,现离婚同时又遇分配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房屋所有权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宅基地使用权也依据“地随房走”被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分开算,宅基地使用价值归一
我家宅基地是老辈人留下来的。现在政府规划,准备拓宽公路,我家正好是在公路旁边不远。请问,这种情况政府占用宅基地有哪些政策?
我们家在农村老房子的宅基地一直存留,但村委会又批了新的宅基地,那么老房子的使用权是否会因新宅基的产生而消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