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婚姻存续期间,和其他人合股投资了一家包袋公司。当时由于国家对外商独资企业有优惠政策,因此将公司挂于一个香港朋友的名下。如今我们要离婚了,老公说这个公司我无权分割,因为是外商独资企业,无法证明我们在里面有股份。请问这种事情要如何处理?
他的父母有两套房产,户口本上的名字是他的父亲,他有一个哥哥,如果他父母离异的话,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呢?他能分到的份额是多少呢?(他哥哥尚未过户其中一套房产,但是他的父亲有此打算,试问如果他哥哥过户了,而他没有,是不是他就没有分房子的权利了)
我有一对儿女,上有父亲和母亲,没有自己的房子,是和老的一起居住,现女方要求提出离婚,请问我关于自己的财产继承权与分割的问题及子女问题,谢谢!
父母若干年前由于各种原因,欲“假离婚”,并办理了离婚证,离婚证上记载有:1,全部财产归女儿;2,女儿由父亲监护。但是并未对财产(其中包括房产一处)作实际处理。后父母双方一直共同生活至今,但现今在欲“真离婚”,且女儿已成年。女儿欲主张对上述一处房产的权利,可否?涉及到:1,若干年前的离婚是否有效?2,如若
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如果不能协议一致,为何需要另行起诉,按经济官司来重新起诉,审理?而不是在离婚案中一并处理?如果财产分割未达成一致,这婚就能离吗?
我们结婚七年了,婚后一直和男方父母一起生活,家里有两套平房,还有几十头奶牛,一直是男方养着,但都在男方父亲名下,现在为孩子上学,我带孩子在外租房,但他却不给孩子生活费,他现在提出离婚,我有权分割财产吗?
夫妻结婚前,女方有土地,男方为外地户口,无本地土地。双方结婚后在女方耕地上建住房。因小两口感情不和,双方同意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请问离婚后无土地的男方能分得土地补偿金和房产吗、按法律如何解决房产问题。
我有个朋友,因为老公经常在外花心,女方想离婚,有一六岁的女孩,女方想要孩子,两人是在登记后买了一处房,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请问离婚后女方能最大化的得到多少财产?
我父母在我小时候离婚了,后来给我找了一个继父(继父有一儿一女)。继父在镇上的有一套老房子,后来房子改建,我妈出了一部分钱和装修费用。他们结婚大概10多年了。不过有几年都是各自在外地。不过前几年发现房子改成了他女儿的名字。现在离婚的话我妈能拿回房子的钱和装修的钱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