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国有煤矿上班,退养后,因快到退休年龄正在办理退休。期间又找了份小煤矿的工作,2009年11月在工作期间由于小煤矿安全问题,造成我父亲负了伤,经鉴定为8及伤残。不知道怎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执行?如果按照黑龙江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在原单位还是在现单位啊?原单位有退休,现单位是没有退休的。如果指在原单位,现单位就不用赔偿了吗?具体应怎么赔偿啊?
我2009年退休,08年11月份被查出尘肺,又叫我回去仔细检查了一遍,包括心电图,大夫告诉我明年再来检查才能定性,我09年4月办理退休,我又在原单位被返聘1年。就职到2010年3月31日。2010年4月6日市职业病防治院(第三医院)诊断我为肺尘工期并出报告。并于8月27日伤残鉴定为7级。由于肺尘病形成时间长,诊断时间也长,不像
如受害人被鉴定为是二级伤残,怎样确定其伤残系数?又如如果构成二级伤,又构成三极伤,怎样确定其伤残系数?
我父亲2010.11.2日因给别人杀树被砸伤属于雇佣关系 脾切除.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肋骨断3根.肺挫伤.左腿肌腱拉伤。属于农村户口
李某在给王某搅拌锯末时,伸手往外拽塑料袋将左手碰伤,造成无名指截指,李某是河北省平泉县的农民,该种情况,都有哪些赔偿,各种赔偿的金额各是多少?最高能赔偿多少?最少能赔偿多少?如果经官,李某是否承担责任,承担百分之几的责任?急想得知,希望能得到您的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