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是我父亲两年前买的,但在购车发票上父亲用了我的名字。车子在年初时卖给了我舅舅,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有证人。20天后舅舅酒后开车把人撞死了,认定负全责,调解未成功,现在出事方已经请律师提起诉讼,我和我父亲也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在起诉书中,说我是车主,平时也是我在使用,但我根本不会骑摩托车,车
09年2月12号我与一个土方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责任认定对方为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我这边花费45000元含误工费(住院14天*150=2100,休息42天*50=2100)到今天刚好半年了,对方的司机一直没露面,只有对方车主来过,今天去交警大队他也没拿全发票,说他会吃亏,意思就是想继续拖,我认为这样不是办法,想经过法律程序来
专家你好: 首先带死者的两个未满10岁的孩子和妻子向您叩首致谢!情况是这样的,在我家乡有条镇政府负责的公路,年久失修,道路塌方严重,可是这是一条承载无数乡民的生命线,虽然路况危险,但是为了生计,无数驾驶员别无选择的使用本路来维持家计,当地政府财政情况较好,可是没有去解决路况安全隐患,甚至连起码的道
我开车出了交通事故,有交强险,事故是撞伤一行人,住院1个月后出院了。出院时医生出具的出院证明上写明要专人护理一人,8-12周。所以我跟受害方去交警队调解时我赔付了出院后12周的护理费用。现在我把单子拿到保险公司报销,保险公司说只能报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出院后没有护理费用这一项。我的所有赔偿都在1万限额内。我
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请教法律专家如何赔偿? 我是河北某县城居民,于2009年8月驾驶自家捷达车,与一出租车相撞,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确定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责任我占六,对方占四。由于这次事故,造成我小肠出洞破损,做了肠道修缮术,交警说可定十级伤残,我共花费医疗费20000余元,车辆损失10000元。对方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自己的车辆受损,既然贬值及车辆性能不可能恢复到之前的状况所形成的损失都是事实,为什么不能得到贬值赔偿?问题在哪里?交通事故的车辆贬值赔偿,法律为什么是空白?
我坐电动车去医院看病,被车撞了,事故鉴定出来后电动车和肇事汽车被认定负全责。我的损失如下;1,小孩衣物破损丢失。2,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被摔坏。3,造成流产所产生的医疗费。4,加工被扣(我是做服装加工的,因为交通事故延误货期被扣款13000多元。诸如上述;我该怎么要求赔偿,他们两家是一样多的吗?我起诉他们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