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断断续续向我借了钱,总额达到两万多,并且写了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欠条时间快到,是否可以收取违约金!如果没有写欠条,只有口头协议又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我的一个同学向我借了1450元人民币,保险起见,我去办公用品店买了一本借款单让他填写了一张。其中包括借款单位 借款理由 借款数额 本单位负责人意见(未填)【借款人(签章)】(水笔手写) 领导批示(未填) 会计主管人员核批(未填) 付款记录和借款日期
别人欠我钱,亲笔写了欠条,没有按手印,具有法律效益吗?可是现在欠钱者不知道在哪
别人欠我钱,亲笔写了欠条,没有按手印,具有法律效益吗?可是现在欠钱者不知道在哪,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