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经过再次协商男方给女方一些钱,女方将协议书上女方所得的财产给男方,男方要女方写个收条行不行,收条有作用吗,如何写?
我和我先生在08年注册至今没有孩子,没有物业,现在想离婚,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教下(在双方同意下离婚): 在内地注册是否去内地离婚? 如果离婚的话是不是带齐证件就可以?手续是否与普通的离婚手续无二? 在内地搞香港承认吗? 香港还要再搞什么手续吗?
婚前男方个人的房子卖了,钱买了新房,但写了女方孩子的名字,现在要离婚,怎么办?
房子是男方的,再婚后男方卖了房子买了套新的,写的现在妻子女儿的名字。现在要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 各位律师好,男方是我姥爷,房子是他和我姥姥结婚时的房子。我姥姥去世后姥爷再婚,婚后卖房将房款给新的老伴买了房子,写了她女儿的名字。现在涉及离婚问题,财产成了大问题。虽然写的女儿的名字,但是这也是婚后财产
到今年我们的婚姻已经走过8年了,其中再婚前他出现过一次出轨,经过双方的沟通和交谈我原谅了他,但是今年他又出轨了,我发现他和第三者之间的暧昧短信,难后我找他质问,他否认了。通过他的通话记录了解了第三者是我的一个堂妹。我现在向他提出离婚,他说离婚可以,但是他说孩子他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由孩子继承。我不服,
由于男方的过错,男女双方不同再继续生活,女方提出离婚,女方离婚时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外地人,有固定工作,收入稳定,现有一女儿,今年4岁,所住房子是婚前公公婆婆的,现在面临拆迁,男方由于不务正业,没有任何积蓄,婚后房间里的家用电器设置女方购买的,如果离婚,除女儿的抚养权外,我还能得到什么?请帮忙!谢谢!
女方独自占据结婚彩礼与结婚份子钱,在未离婚的情况下,能否起诉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因夫妻感情不合,孩子现在八个月大,女方一直带孩子居住在娘家并且将结婚彩礼与结婚份子钱(约六万元)独自占据.期间双方很少联系.现在女方不想离婚,但想代理孩子起诉男方支付抚养费.请问女方已占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是否会获得支持?
问 题: 我现妻子与前夫离婚,离婚后孩子由她一人抚养,男方不承担抚养费,现在与我结婚我们想把孩子名字改随我姓,但男方不同意。请问张律师此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再就是如果孩子改母姓是否也要征得她前夫的同意。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女方是中国人 男方是臺灣人 两人没共同财产 没共同子女 男方想单方面在国内申请离婚 应该具备什么材料
女方因想過臺灣工作 透過第三方與我連系 讓我和她結婚 我和女方於2004年12月辦理結婚後 因我不了解她 臺灣移民署懷疑我跟她是有目地而結婚 所以她就無法到臺灣 因我電話遺失 從2005年4月我就聯系不上她 現在我找到她了 但她不願意離婚 請問我能到法院起訴離婚嗎?從2004年12月結婚後 我跟她從無同一起住過 從2005年4月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