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继承法规定,父母死后的遗产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在继承人无争议的条件下协商继承房屋等财产签好协议书,按照合同法规定这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固定财产可直接凭协议书办理房屋过户。但现实情况,据说住建部规定继承房产必须经公证处公证,继承人的继承协议不作数,请问这样做有什么法律
在子女还没有离婚情况下父母买给子女的房产合同中应注明什么?是
在子女还没有离婚情况下父母买给子女的房产合同中应注明什么?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将房子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了,如果日后父母产生了债务,法院
父母将房子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了,如果日后父母产生了债务,法院会要子女的房产去偿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