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政府为了所谓的新农村建设,以很低的价格赔偿强要拆掉我们住的房子,然后在这块地上盖上新房子,说是商品房,然后再让有钱买的公众去买。之前有条街是30多块钱赔偿,1000多出售,现在轮到我们住的这条街了。当然,我们都是这块土地上住了几十年,没有什么土地使用证。请问我们该怎么做?需要找谁求助?
房屋所在地被政府征收了,但没和他们签订合同,政府有权强拆吗?
房屋所在地被政府征收了,但没和他们签订合同,政府有权强拆吗?是自己的私房. 政府征收的价格很底,我家在市中心,周围房价大概是8000左右,但评估公司给的价格才4000多.我觉得很吃亏,不想签,但家里人说可能会强拆,请问我如果不签政府有权强拆吗? 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长沙的能有好方法的律师可以留下电话!
我家有4隔铺面,因为国家要修路要重新规划.有一到三类地.最高的是一类.我家的2处房子的给占用了.一处是属于一类.还有一处是2类.但是国家才给一处2类地和3类地.我家本是一类不同意到2类.2类地到什么地方的无所谓但是有类有4铺面国家不给.一平米才还730还折旧30%算下才400到500一平米.就没同意现我们没签合同.但是他们又拿官权
我村的40多户房子大部分到是在1985年前起的,没办理有建房手续,因为当时办理有关建房手续的部门还没有成立,1987年后才陆续成立有关部门,现在随着城市发展该地段成为黄金商铺路段,政府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说我们违法占地建房,要拆除。政府的行为是否妥当?
我家有三个儿子,就一座房屋。另有一个房屋地基,没有钱盖。现在大儿子已结婚,这么多人就挤在一座房子里。今年为了老二考虑,借钱把另一座盖了。可是就在我家盖好的时候,我们市组织行动来把我家房屋破坏了,损失不小,当我家又把房屋修好了,他们还准备来,你说他们这是不是违法
我在10 年前租赁了村里沿马路的9亩地。租期50年。租赁费已一次性缴齐.地面上自建了几百平的房子,有产证.还有一半地面上什么也没建.如果市里修路要经过我的租赁土地。.补偿很低吗?以什么标准?没房子的地面能给补偿吗?我可以拒绝吗?谢谢专家给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