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妻子2003年结婚,期间我给我母亲入了一份养老保险,投保人是我受益人是我被保险人是我母亲,我想问一下这份保险算不算我和妻子的共同财产,这份保险是归我母亲所有,还是归我跟我妻子的共同财产?
我和前夫因长期两地分居而起诉离婚,离婚生效后,前夫答应将产权为我母亲名字农村私房留给我和孩子(口头承诺),但是近期我们村里搞开发,前夫在他兄弟姐妹的唆使下未经允许入住此房。我能以法律手段要回房子吗?
男方在婚前首付了房款购买了房子,按揭了35W。因是期房,所以没有房产证。和女方结婚以后拿到了房子,现在还未办理房产证。请问,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只写男方一人名字?如果现在离婚了,房子的归属如何算算。
我们06年2月结婚。结婚前他付十万首付买了房子,其余贷款。贷款部分我们于07年5月份还清。孩子07年1月出生。孩子出生后,我娘家出钱给我买了部车。现在我们有部分存款。他是医生,我是公务员。 我想问的是,如果离婚,我坚持要孩子的话,判给我的概率有多大(女孩四周岁,一直是我和我娘家人带大。我婆婆脑血栓要雇保姆照
男方因有外遇向女方提出离婚,想霸占夫妻共有的私建房,因房每年出租收入10万.平时都是男方拿房租.他们有一女儿23岁正在读大三,另外买了一套商品房86平方正在还代款.
双方都是二婚,97年女方带一与前夫5岁女儿与男方结婚,2001年男方用买断工龄钱12万及借部分钱买97平房,期间女方父亲把一30平方的常租房过到女方名下,2010年卖97平方的房子用女方公积金买了135平方的房,又买了车,2011年感情不和要离婚,请律师指点财产如何分割?
房子是婚前2007年他和他家付的首款。之后,因为我们一直都是男女朋友关系,吃喝住都是一起。所以房贷也算为吃喝住一起的消费范围内。直到2009年10月21日结婚。也是这么一起消费。如果离婚。这个房子该怎么分配呢?我因为身体不好。已于2008年1月就没有上班了。一直都在吃药治疗。请问要离婚的话我应该怎么去争取我最大的利
2005.9月结婚的我已有两个女儿的妈妈了,大的女儿4.岁半,小女儿5个月,因为夫妻性格不合,婆媳不合,丈夫用自己的名字在2005.7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有一条1200吨位的货船,在2009.新靠的。在期间丈夫也借过一些债做他的事业,现在事业有成,他有父母,弟媳,妹妹,一起生活,没分家。如果我要求离婚,财产会怎么去处理。
我和我老婆关系一直都很好,但是我们为了些小事经常闹到离婚。我也没有外遇、老婆也没有外遇。只是为了些家庭事情达不到共识,现在我们准备离婚。但是我是上门女婿的那种。现在我们在经商,也有一定的规模。可以说这些都是我和我老婆这几年辛辛苦苦的赚回来的。就连我们刚开始在一起做生意的资金都是我们自己找人借的利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