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书明确规定:上诉人必须在收到法院上诉费缴纳通知书7天内,将上诉费缴入上一级人民法院,否则按照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现在上诉人超过该时间缴纳费用,被上诉人是否可以要求上一级法院不立案?
只上交上诉状,未缴纳诉讼费,未开庭,法院是否可以判决?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提起行政诉讼被县法院判决败诉,因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但是没有缴纳诉讼费,后来经过考虑感觉法院与行政单位官官相护,不想再浪费钱,就决定不再起诉,可就在这个时候收到了中院的维持原判的判决书,请问是怎么回事。 我应该怎样处
如果上诉人已到二审法院信访室信访说二审法官超过了期限没作出裁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上诉人是因不服一审法院不给予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裁定,二审法院2010年3月1
我从2月16曰申请劳动仲裁,劳动部门受理4月27曰开庭,那么有71天,一般按国家规定劳动仲裁不会超过65天,那么现在我是否可以直接上诉到法院?
有一份生效的判决,于9个月前立案强制执行,最近执行法官说:“只能执行判决的诉讼费用给我,其他的执行不了。”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就是判决被告在工商局变更注册登记,确认股权。执行法官告诉我执行不了的原因是工商局要求被告去工商局变更注册登记,被告不去工商局变更就没有办法执行?
逾期交房违约金日万分之一的条款,我签订后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
我于2009年6月购买了开发商的公寓,当时正值经济危机,开发商采用促销手段,只要买公寓的,可以以3700元/平米的价格购买一套20平米的商铺,且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自商铺预售许可证办下来开发商自通知业主15日内必须签订购房合同。现商铺预售许可证已办理下来,并且我也接到了开发商的签订合同的通知。但有一点,开发商提供
我有个承揽合同,内容有一项规定:“协议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是仲裁费用2000左右,太贵,又不能向法院起诉。请问:可否向法院申请变更合同,变为:“协议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事由:原告起诉被告,一审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在审理中,上诉方与被上诉方双方均没有达成任何和解协议,上诉方主动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一审已宣判的起诉,二审法院尽然裁定同意上诉人撤回一审已宣判的起诉,并同时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二审法院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
超过时限是否可以进行诉讼 我有一个朋友在江苏吴江打工,三个月前发生了工伤,请问现在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吗,好像有个劳动仲裁的程序没有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