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在灵武经人介绍结婚,婚后一直感情不和,去年3月份起诉离婚,被告躲着不出现,没办法在被告妹妹阻止下,和被告在庭长面前调解,孩子合债务归原告,两套房产归被告。我觉得不合理就撤诉了,去年的10月又起诉了,被告还是躲着不出现,没办法公告送达,被告的妹妹找了几个混混把我绑架了,今年3月份又开庭了,被告把所有的房产都转移到了她妹妹名下,我要求调取第一次起诉资料,法院尽说什么也没有,连调解书也没有,当时两个庭长都知道调解内容,怎么会没有了呢,还有去年11月开庭,明明我的传票是下午,可法官硬说上午,我觉的这里面猫腻太多,他们就是这样欺负一个外地人吗?
我和老公感情不合,从结婚到现在就每天不停的吵架,以致于我现在对这段婚姻已经没有多少感情了,我们才结婚一年半,可我早早就有了离婚的想法,可是我的孩子到现在才七个月,我不想孩子这么小就没有母亲,所以才下不了决心。 可是现在和公婆一起住,矛盾本来就多,也有文化,地域上的差异,所以关系也不怎么好,但我为
我和我丈夫1985年结的婚,同年生下一个男孩,现在已经26岁,但我和丈夫分居已经14年,这14年期间他没有管过孩子,一直都是我在管,他一直不闻不问,现在已经找不到他了,现在想离婚请问应该怎么办?我是青岛市市南区的户口,我丈夫是聊城的户口,请问在青岛法院起诉可不可以办理离婚?能不能不去聊城起诉?谢谢了
律师您好!我有个朋友,她老公想和她离婚,没有孩子!但是在财产方面她老公什么都不想给她,我这朋友什么问题都没有,现在他老公把我朋友赶出来了,不让回家,报警,警察说是家庭纠纷不管,现在她回不去家,只能在我家住,我想请问她通过什么办法才能回家,如果我朋友提出离婚,在财产分配上是不是会判的少啊!谢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05年的时候在肥东和我爱人办了一个结婚证!2006年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在瑶海又和我爱人办了一张结婚证!2010年的时候我们感情不和,在瑶海办了离婚证!现在肥东的还没有办离婚!请问我们现在还有夫妻关系吗?如果我在婚,要不要到肥东在办离婚啊?
各位律师好: 离婚纠纷前,被告性格不好,人品素质差,张口就骂人,对婆婆打骂,家务事不干,在外打工期间与别的男子经常通话,知道对方对自己有暧昧,双方频繁联系且夜间外出,有时夜不归宿,已超出了正常交往的范围,而被告不识悔改,孩子也不管不问,还多次主动提出离婚。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因女儿(婚后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的认定?
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如何认定? 1、婚姻存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女方提出的离婚,我不想离。因为我觉得我们的感情没破裂,就是他家里交的。我该怎么着维护我的权利?我家有一个小女孩3岁了,女方执意离婚我想要孩子?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