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小孩子,一个是未婚生育的是男孩,还有一个是结婚后生的女孩,我隐瞒了第一个,把女孩上了户口,到了2010年人口普查我想把第一胎给上了,可是计生部说要交38000元才可以上,而且还一定要结扎以后才帮你上,可是我在生完第二胎后就已经上怀了,请问这些是不是不合法的?还有2010人口普查国家不是对超生户可免费上户口政策,可为什么我们浙江省却比以前更加的变本家厉/。更加敲诈呢?
结婚两年了,我想把户口和老公迁到一起,可户籍管理人员说现在不能迁,要等人口普查结束后才能迁,有这种相关法律规定吗?谢谢!
现在网上报纸都在宣传人口普查期间对超生公安部门不以任何理由不给上户口,但我去武汉市汉阳区月湖街派出所去申报上户口时被告之必须要有计生部门的罚款单才给上户口,要我先找计生办,我去计生办咨询说要交上一年度年均收入的6倍罚款共计8万多元,我和爱人现在均是无业人员,怎交得起,这是不是就不能上户口了, 国家政策
阅读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后,心里很是兴奋,终于可以给自家超生的孩子上户了,可是事与愿违,当到当地派出所要求给孩子申请登记入户时,派出所给予拒绝,理由是要有当地计生办开出的缴纳社会抚养金的罚款单据和该计生办的章,才给予办理!这么说,我如果没去加罚款(社会抚养金)就没资格给孩子上户,
人口普查期间 新生儿能上户口吗?我姐姐家的宝宝于2010.10.08生的,打算小孩户口跟着姐姐报,方便以后小孩读书,10.15-16号姐夫拿着报户口的有关资料去村里干部那打报户口的证明,村里干部说“最近这段时间在人口普查,报户口的事情有什么好着急的,等人口普查结束后再来报好了”这是什么话呢???人口普查期间不就是在查
您好!有一个亲戚的孩子是婚前生育的,现在两人已领结婚证,但孩子的户口还没有上报,镇上管理人员说现在趁人口普查可以少交些钱,但是孩子的户口要等到9个月之后才能上报,并且上报的出生年月是9个月之后的日期,而不是孩子真正的出生日期,请问这样合法吗?要想给孩子上报真正的出生日期的话应该怎么办?谢谢!
如果人口普查期间在上海生了小孩,但是还没有缴纳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复印件就回老家了,那么会影响小孩入户口吗?
现在人口普查还没有结束,由于一些个人原因,我现在要从A市吧户口转到B市,请问可以办理吗?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很感谢。
请问本人在人口普查期间,在计生办签订了其中这样的一个条款:在即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391560元,超过30日未缴纳的将按社会扶养费的最高标准征收79560元。这样会具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