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房管局终测面积比预售合同面积多出百分之十,双方是按照预测面积图纸签订合同的,因为合同约定多退少补,开发商要求全额补款。1,预售合同图纸不是房管局测定的开发商能不能以此为依据;2,两份图纸尺寸一样大小,房屋内部格局和尺寸对照前后两份图纸是一样的,就是原来他们售楼小姐承诺露台赠送部分,交房时变成阳台,开发商说那是他们介绍不到位因为当时没有录音,面积误差正好是阳台面积之和,请问我该怎么办。
请本人于2007年6月付全款买了一套商品住宅预售房,约定是2007年12月31日前交房,直到2010年5月份才通知可以交房了,但是开发商什么证书也没有,<竣工备案表><面积实测报告><住宅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什么都没有,所以我没有去收房,我准备起诉.但是开发商公司的名称已经不再是我合同上签的那个名称了,我买房时这个开发商是于
我09年买了一间商品房,今年年底交付。刚定协议时,面积是31.5平方。今年定的正式合同是29.5平方(前有测量误差),房屋已完工,近日将交付使用。我看房后,结果大吃一惊。我买的房子的南墙竟是另外一座楼的外墙。两座房之间约有15厘米宽的伸缩缝,请问伸缩缝内的面积算我的吗?算价格吗?
我将要购买的商品房实际面积79产权面积43.平面图上看原来我这套房是两套房的,但现在分割成一套,担心日后开发商拿出另外一份房产证出来。已签了认购合同。
A购买B的二手商品房,合同注明够房款分三期交清,第三期尾款交付时间为B方将户口从该商品房后结清,合同规定B方的户口迁移期限为2008年11月1日前,B在2009年5月才将户口迁移走,A以B违约为由拒付尾款。在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1日前A没有对B就合同违约提出主张。2010年11月5日B起诉A,要求A结清购房款,请问该要求合法
我在咸阳武功县阳光新城小区买了房子,地下室11.7平米,实际套内7.7平米,地下室无产权。主房128.74平米,实际套内面积100.91平米。前两天交房强行收取暖气管道补偿费,每平米40元,这合理吗?咋解决?
我于2010年4月在一家房产公司订购联排别墅一套,签订了认购承诺书,并分两次共预付了9万元。承诺书上写:1、此房价格为51万元,面积按照验收面积为准,价格不作调整。 2、乙方(购房人)在接到甲方(售房人)签订购房合同通知后7日内前往售房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做退房处理。 并写明了乙方需支取公积金并
尊敬的律师: 您 好! 首先感谢您能在万忙之中查看我的来信,我是湖南省平江县的、我于2007年12月在广东省博罗县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我当时买的是现房,我的购房合同上面是约定按套购买的。所以合同上面的房屋信息只注明该房约定面积为274.21平方米,总价值803700元人民币。关于该房的单价一栏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