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近两个月挺无奈的,分手一年的前女友的现任男友经常发信息给我(应该是前女友把我号码告诉的他),威胁,警告我不要再给前女友发短信。我很冤!!!分手后,她回了老家,换了新号发给我,我都没记下。根本没联系过。短信内容粗俗,已经严重影响我的生活及工作。我告诫过他不要再骚扰我了,没起到任何效果。请求帮助
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女友把自己与前任男友的孩子送人…并获得钱款
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女友把自己与前任男友的孩子送人…并获得钱款!然后购买了礼物价值五千元…赠与新任男友!新任男友不知孩子已送人也未参与此事!之后得知礼物为赃款购买…依然接受了!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