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合同 甲方:老街基乡林场 乙方:郭祥 甲方(乡林场)现有林地面积水田(34.6)亩.旱田(2),承包给乙方(郭祥)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合同如下:1.乙方在使用期内不准专卖.转包.改变林地使用用途,有以上现象必须经过乡林场营林队。2.杜绝毁林开荒.开地边子等,如出现以上违法现象,按国家森林法处置,按毁林开荒面积每平方米5至10倍处罚,特别严重者没收承包林地使用权,叫执法部门处理。3.做好护林防火,不准烧地边子,特别在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4.林地使用费每亩(五十)元,交款时间在每年十二月末,一次交清,如拒交者,或过期不交等于放弃承包使用权,有场方收回对外承包或造林。5.乡林场林地有其它变动,另有通知。6.以上合同双方必须遵守,此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乡林场营林队 乙方签字:郭祥 2008年1月18日 但是甲方没有盖章,我往林场交了5年了,票据都有还有林场的盖章。请问这算是合同吗?现在有点纠纷别人说我的地没有合同要收回
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合法、合理。我父母已经去世,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川区南津街街道白塔村村民委员会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
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合法、合理。我父母已经去世,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重庆 09-09 13:02 悬赏 0 发布者:唐坤平 给我留言 回答:(0) 剩余时间: 13天21小时53分52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川区南津街街道白塔村村民委员会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村委会和我签了一份土地出租协议,由于当时仓促,没有细看,回去后感觉太亏,可是已经接了一年的租金,但是这个合同上面没有写时间,期限,这个合同是否生效
协议书 甲方:兴某某 乙方:‘是别人写的’刘某某 某某 张某某 李某某 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同意将名下的小屯六组菜园地承包田转租给甲方,期限为2009年6月3日至2027年12月1日(就是乙方对该承包田拥有使用权的年限),承包田面积为 ‘ 手写的’160M2*8人,合计1280M2,承包金为‘手写’6800元,
我想买一座房子,房产证是集体的不能过户。需要签私下合同,请问这份合同受法侓保护吗?
我想买一座房子,房产证是集体的不能过户。需要签私下合同,请问这份合同受法侓保护吗?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两间门市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使用,租期为一年,从2010年4月2日起到2011年4月2日为止,租金为人民币15000元并且在此期满后甲方即将以上门市连同东侧相邻的门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四年,从2012年4月3日起到2015年4月3日为止。首年租金为人民币24000元/年,以后每年租金增加人民币2000
我爸爸在上海杨浦区一单位工作了20年,这20年当中的前几年是签过劳动合同的,但后来没有签,单位到现在也没有帮他们交过一分钱的保险。今年单位让所以工人签合同,但不承认以前的20年工龄了。所以工人们不同意签这份合同,但单位领导说了,谁不签合同,就不发下月的工资。请问,工人们是签这份合同,还是不签呢? 工人们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