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广州白云区江高镇一所技校就读的高技生,今年是第二学年,即将出去实习,现在学校要我把第三年的学费交了才能走,还声明不能缓交,不然就要开除,我想问下学校这样是否合理?政府或教育局有规定不能缓交学费吗?
前几天孩子班里有个学生跳楼未果,但吧老师下的够呛,之后就没来上班,那个孩子还不转学,如果这个学生不走,老师就不上班,我就想咨询一下,这个孩子不是这个学区的,学校有没有权利开除或者清退
如果一个16岁初三的学生因在同学哪儿要了20十元钱,就被学校以诈骗的罪名进行开除,这合法吗?学校对他有开除的权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