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在黄石有一处1920年建的房产,所有证件都是我母亲的名下,现母亲年事已高(85岁),想把该房产赠予自己的4个孩子,而把她自己在1991年盖的另一处房产(60平米)赠予其他孩子,不知怎样办理。
我母亲在18年前,与其所在单位,签了一份20年的土地使用合同。土地面积是5400平米、用于养殖。期间,在承包土地上盖了房子(260平米,盖了已经10年了),1000平米的圈舍。(17年)。母亲不幸与去年去世,母亲单位就想收回土地,而且,现在又要动迁,所以,我想像律师咨询以下几点;第一,我到底有没有权继续承租土地。(与
我婆婆现在要把房子给我们夫妻,要到公证处做赠予公正,请问:如果公正书上只说明赠予人为我老公,即使我们为夫妻关系,这个房子将来是不是只属于他一个人?
母亲再婚,房产证是她的名字,继父带一个儿子,已经婚姻登记十年了,现在能不经继父把名字改成我的么?需要什么步骤? 得上哪去改,有什么条件,得准备什么呢?
母亲一处署名为她的房产,有四名子女,大儿子大女儿是母亲前夫的孩子,大儿子仍在农村,二儿子和小女儿系母亲与现任丈夫的孩子,不过现任丈夫也已过世。房产证署名为母亲的名字,请问四名子女是否有平均继承权?若是小儿子想要瞒着其他人独自带母亲过户房产,母亲同意,其他子女不同意,这样可以吗?另外,房产买卖过户是什
母亲与继父共同所有一处民宅,其双方都有子女。因为家庭长期纠纷,母亲为以防不测,欲将她本人的产权定下遗嘱继承于我。但继父与继父的子女不同意,加上现有房产因意见分歧太大,母亲与继父未能达成对该房产的具体分割。我的问题是:1.如何取得母亲遗嘱的合法性?2.假如母亲去世后,我将凭母亲的遗嘱收回属于母亲的房产,但
现在我和母亲共同居住一套偏单,是由我和母亲共同支付购买,房主是我母亲,今年我母亲要再婚,且已经登记,请问,我怎么做才能保障我现居住的住房的所有权
您好,我想咨询您关于房产赠与的收税问题。我的阿姨在房产证上写了我的名字,现在我准备把这部分房产再赠与她,那么这个收的税和房产交易的收税是一样的么?房产在奉贤区,我问了奉贤去税务局,他们解释说是不一样,赠与少缴纳营业税。而我问了奉贤区房产交易中心的人员说没差别,税收是一样的。我不知道该听那种说法。请您
在北京工作没有户口的外地人,在北京购有一套住房,想赠予给在外地的父母,是否可以,如果可以,需要交哪些税或怎么操作。谢谢。 可是我上次不知道在哪里看到说,没有北京户口的话,房产在北京的不能办理赠予手续,不知道是不是真有这样的限制。相关文件在哪里可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