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了一处扬州的拆迁房。暂时无房产证。于是在中介签订购房合同。签订分三次房款。最后五万为最后办好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压金。我们已付清前两次的房款,当时中介说这套房子更不了名,所以有最后的押金,并签入合同。但是后来中介又说可以更名,但是要的费用非常高,于是我们买方还是想按原合同进行。可是中介用怂恿卖方,卖方于是不想按原合同,想让我们买方付清押金,并说不付清押金钥匙不给钥匙(原合同注明前两次款付清,卖方付钥匙)。可是明知中介要高价,我们该怎么办?可否用法律约束卖方继续按原合同进行交易?如果卖方不肯付钥匙,不肯履行合同,可否按合同上的赔偿条款要求卖方赔偿
今年母亲和继父共同购买的房产要拆迁了,它们准备利用拆迁费到外按揭一套房子。由于母亲和继父都已退休,可能办不了银行贷款,所以想叫我作为房屋贷款人,由于这个原因,其实有很多问题很复杂,问题如下: 1、母亲和继父再婚后没有生养小孩,所以继父没有自己的孩子。继父的父母已经过世,还有一妹妹和一侄女、侄儿,现在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过完年来做了10天辞职了,手续全办了,就差工作服要我回去洗干净了才要,我回去洗了两遍送过去他们还嫌脏,我再回去洗了两遍,右袖口是工作的时候留下的油渍怎么也洗不掉,他们一定要我把油渍处理掉才要。我当时说衣服我丢了 工作服的押金我不要了。现在他们连那10天的工资也扣着不发给我。还说我没
2011年春节前,通过中介小王和买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了定金。由于春节各部门基本不办事。小王和卖主决定年后办理过户手续。春节后,卖主还完房屋贷款后(2011.2.21),2011.2.23限购令出台,小王在武汉交社保不够一年。小王和卖主协议房款分3笔付给卖主,最后一笔房款到账后交房。根据限购令规定,小王在2011.8.中旬
年前买了二手房房产证已经办理了,办房产证的时候卖家就以卖便宜了为由拖着不去过户,现在一直不配合办理土地证,说是在外地回不来,卖家的土地证在中介那里,还有1万元尾款未付,我想问下能否向法院起诉不用他本人去就能办好土地证吗
我和老公在一起生活了3年,并生下一孩子现在一岁多了,还没有领结婚证。打算买房子,可钱也紧张,又加上他父母弟弟都没有地方住。就打算买了让父母过来住,小叔子想住就住。可婆婆说要加上她的名字才答应拿钱给老公。说害怕被我卷包骗走。我很不明白就不加老人名字法律上也有赡养的义务,如果加了将来会不会关系到小叔子分
离婚期间由男方按接买房复婚共同还宰父并付按接后这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男方按接的方式买了一套房付了首付和装修费用,复婚后女方一起偿还首付和装修欠款并付按接费用,目前男方还没拿到房产证,但是购房合同上只有男方的名字请问 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不算该怎么弄才算呢?
《土地管理法》中的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年产值”到底是什么意思啊?麻烦解答谢谢了!~
土地管理法中: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数量除